韶政务〔2010〕24号
关于表彰2010年第2季度文明窗口的通报
各窗口、科室,采购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加强窗口的管理,树立良好的政府服务窗口形象,根据今年修订《窗口绩效考核暨文明窗口评比方案》以及《特邀监督员实施办法》,将窗口工作人员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工作纪律,规范审批事项管理和提供便民服务等方面的情况,量化为五个方面共44项考核指标,通过采取日常巡查、暗访、月检查,在综合考核的基础上,结合本季度特邀监督员检查组组长的意见,决定授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8个办事窗口为市行政服务中心2010年第2季度“文明窗口”光荣称号。
希望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要以他们为榜样,以开展“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提高执行力”活动为契机,坚持改革创新,实现跨越发展;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能;提高服务质量,实现“三个满意”;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要求,强化工作纪律和管理,为打造好“行政服务超市”争创佳绩,再立新功。
附:韶关市行政服务中心2010年第2季度“文明窗口”名单: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 市交通运输局窗口
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窗口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窗口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窗口 市气象局窗口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窗口
主题词:文明窗口 表彰 通报
抄送:陈秋彦副市长,各窗口单位。 分送:中心主任,副主任,纪检组长,调研员。 |
韶关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 |
校对人:龙初夏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