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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文明窗口”评比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01-08 10:46:39 来源:本站编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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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文明窗口”评比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窗口:

为做好2009年度“文明窗口”的评比工作,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激发窗口在开展行政服务工作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韶关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绩效考核暨文明窗口评比方案》的精神和部分窗口群众提出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年度“文明窗口”评比办法适当进行修改,增加两个“透明度”,即在原评比方案的基础上增加两个评比环节:一是全体窗口组长和中心领导、科室负责人、督查科正副科长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产生10个名额;二是召开由20名特邀监督员和10名企业代表参加的座谈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产生10个名额。考核办法:考核测评分占60%,窗口组长和科室负责人投票占20%,特邀监督员和企业投票占20%

计算公式如下:

⑴总分为WA代表考核测评分,B代表窗口组长和科室负责人投票分值,C代表特邀监督员和企业投票分值。

WA×60%B×20%C×20%

X为总投票数(以有效票为准),Y为实际得票数。

BC)=100/X×Y

⑶如果所得票数为零,则XY的分值为零。

特此通知

 

 

 

 

年一月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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