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窗口、科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精神,中心放假安排为:2018年4月5日(星期四)至7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
放假期间,请全体干部职工文明祭祀,安全用火,确保度过一个平安和谐的节日。
韶关市行政服务中心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