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政务〔2010〕29号
关于表彰2010年第3季度文明窗口的通报
各窗口、科室,采购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加强窗口的管理,树立良好的政府服务窗口形象,根据今年修订《窗口绩效考核暨文明窗口评比方案》以及《特邀监督员实施办法》,将窗口工作人员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工作纪律,规范审批事项管理和提供便民服务等方面的情况,量化为五个方面共44项考核指标,通过采取日常巡查、暗访、月检查,决定授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8个办事窗口为市行政服务中心2010年第3季度“文明窗口”光荣称号。
希望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要以他们为榜样,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增强服务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为企业、为基层、为群众办事出谋划策、排忧解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切实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办事效能;强化工作纪律和管理,不因失职、失误、效率低等原因造成所办事项被投诉,把心思和干劲集中到冲刺全年目标任务上来,为打造好“行政服务超市”再创佳绩、立新功。
附:韶关市行政服务中心2010年第3季度“文明窗口”名单: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窗口 市卫生局窗口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窗口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
市消防局窗口 市财政局窗口
市环境保护局窗口 市发展和改革局窗口
主题词:文明窗口 表彰 通报
抄送:陈秋彦副市长,各窗口单位。 分送:中心主任,副主任,纪检组长,调研员。 |
韶关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