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部门,中省驻韶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理顺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管理体制,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根据《韶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政务公开职责等问题的通知》精神,市行政服务中心已与市政府办做好相关工作衔接,由市政府办政务信息科承担全市政务公开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工作。
特此通知
韶关市行政服务中心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