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中心工作方案,通过民主测评、考察谈话和任前公示,经中心党组研究决定:
彭燕同志任督查科副科长,并主持督查科工作,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从2017年12月8日计算。
韶关市行政服务中心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