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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信访局2019年度法治广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20-03-30 16:21:39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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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法治广东建设第二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广东省2019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并结合《韶关市2019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开展了2019年度法治广东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充分发挥信访复查复核的纠错和监督功能,稳妥推进信访事项依法终结制度、完善信访事项三级终结审核认定及后续管理机制。

我市依照《信访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广东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按程序办理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对已经复核的信访事项,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对已经审核认定办结信访事项的信访人,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党委、政府或其它相关责任的单位制定具体的帮扶措施,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政策的解释说明和思想教育疏导。对政策认识有偏差、坚持过高无理要求的,有关部门对信访人进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解疑释惑。

积极贯彻落实诉访分离原则,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按照“法定途径优先”严把复查复核入口关和受理关,发挥好信访复查复核的纠错和监督功能。按照依法、规范、慎重、负责的原则做好依法终结审核认定工作。对信访程序三级终结后,压实责任单位主体责任,整合多方资源合力化解信访矛盾,切实做好思想疏导和帮扶救助工作,做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

二、积极开展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

根据省信访局相关通知要求及2019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相关项目考核点及考核细则,我局把梳理完善依法分类处理群众信访诉求清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及时将相关文件转发通知到各县(市、区)及市信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求各地各单位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文件内容,充分认识依法分类处理群众信访诉求清单工作的重要意义,按要求制定分类处理群众信访诉求清单。

各地各单位收到通知后,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根据机构改革后各自职责变化情况,对照法律法规、规则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实际,按照《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要求,认真进行梳理、细化、补充相关内容,落实《关于梳理完善依法分类处理群众信访诉求清单的通知》(粤信联明电〔201919号)精神,形成了实用管用的分类处理清单进一步厘清信访投诉与其他法定途径之间的受理范围,使群众信访投诉请求能够按照清单规定合理分流,依法处理,从而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引导信访群众按照法定途径和程序,寻求救济保障合法权益,确保信访投诉处理工作在法律框架内依法分类、有序运行。

目前,我市在机构改革后已梳理完善依法分类处理群众信访诉求清单工作的地区和单位25个。

三、加强调解工作

按照《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信访局关于建立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局协同市司法局成立了由市司法局、市信访局一把手为总协调人,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相关业务科室科长为成员的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总协调小组,研究决定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有关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总协调小组下设市司法局协调小组、市信访局协调小组及各县(市、区)协调小组。同时,我局还协同市司法局制定了《韶关市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化解信访案件活动 完善“访调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设置市、县、镇、村四个“访调对接”层级,由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相关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访调对接”工作室,按照属地负责、自愿依法、协作配合、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甄别引导、受理调解、督促履行的工作流程,及时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问题,努力预防信访纠纷苗头,防范信访问题激化,着力化解初信初访案件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为顺利推进人民调解参与信访化解工作的开展,我局协同市司法局建立了访调对接、预警排查、联动化解、信息共享等系列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模式。发挥村()、镇()人民调解组织参与信访矛盾化解的基础性作用,将信访矛盾纳入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范围,及时化解。对一时难以化解的信访矛盾,依托镇街综治中心进行矛盾综合调处。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要积极参与属地信访矛盾的排查、预防和调处工作,配合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做好交办的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及时与信访部门对接,促进信访矛盾依法及时就地化解,实现“矛盾不上交”。二是明确受理范围。明确了人民调解组织受理党委政府交办和信访部门移交的信访事项:公民之间有关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权益和其他权益的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或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其他依法可以通过人民调解处理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法律、法规禁止采用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和调解完结或依法裁判的事项。三是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排查预警制度、联动化解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保障运行制度,有效保障了人民调解参与信访化解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持续加强信访法治宣传工作,依法规范信访秩序。

为积极营造健康和谐的信访秩序,加强信访秩序法治宣传,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我局编印了《韶关市维护信访秩序宣传手册》5万份,发放到全市各镇村和市直有关单位,供各地各单位派发给群众,通过以案释法引导群众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取得了良好效果。

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推进落实力度,持续抓好“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建设,推动信访法治化建设进程。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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