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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10-08 15:49:38 来源:韶关廉政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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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8日至2021年1月2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3月9日,巡察组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贯彻市委部署要求,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坚决落实整改要求。局党组始终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来认识、部署和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最有效的办法狠抓整改,切实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推动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局党组先后五次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落实方案,督促整改工作进度,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一抓到底,务求实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层层压紧压实任务。为加强工作领导,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局党组书记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副局长为直接责任人,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盘棋”整改工作格局。制定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细化措施、纠建并举、建章立制、形成台账,做到整改措施与反馈问题一一对应,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正视问题,认真反思,深挖存在问题根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局党组认真梳理问题表现和根源,深入查找党组和个人存在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做到诚恳“认账”、全面“领账”、严肃“清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的要求上来,不折不扣落实好整改任务。

  (四)督察督办,健全机制,确保巡察整改落实落地。始终将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分工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一是召开会议对“点人点事”问题进行反馈,要求相关单位和人员立行立改,执行有关清理清退手续,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二是对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和选人用人等工作分别进行了专题会议部署和研究,借助整改之势,把各类短板补起来,把各项规矩立起来。三是围绕反馈问题整改情况、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等内容开展调研指导,掌握整改进度,查实整改成效。四是建立“每周一报”制度,安排专人跟进有关巡察整改的台账资料,保证整改工作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二、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整改期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方面问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一)关于“思想武装不够,以服务退役军人为中心的意识还未筑牢”的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不够深入,未做到常态化制度化,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制度。制定出台《中共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规范议题收集、审核把关、传达贯彻等程序,确保“第一议题”的传达精准充分,贯彻落实举措务实管用。二是执行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今年以来,安排“第一议题”学习17次,主要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使学习不断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行动自觉。三是落细落实制度要求。根据《市直机关党的组织生活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要求,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列为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和其它重要会议的常设议题,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2.针对“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有关政策未做到应学尽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列为专题,安排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践进行重点发言或交流发言,深化对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政策业务的研究学习,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二是定期开展“双周讲坛”活动,对最新出台的军休资金管理、保密业务、优抚政策知识等,通过工作人员授课,参会人员交流的形式,达到教学相长的目的,在全局范围内形成了学业务、钻业务、精业务的良好学习氛围。三是组织举办退役军人保障能力提升培训班,通过专题授课、案例教学、现场交流指导等方式,全面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

  3.针对“文件下发后,只作简单签阅批转,未结合职能责任认真研究并提出具体工作意见和措施”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公文办理工作制度。修改完善公文办理工作制度,强化承办科室主体责任,明确办文流程,提高办文实效。二是建立业务落实督办机制。制定出台了《关于报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重点工作督办落实情况的通知》,建立督办机制,制定督办台账,每月对督办事项进行跟踪问效,进一步推进重点工作落细落实。三是加强业务贯彻落实力度。坚决贯彻执行《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指南》《广东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细则》,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切实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常态化开展好帮扶援助、走访慰问、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等工作,全面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水平。

  (二)关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还有弱项”的问题

  4.针对“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硬件设施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落实整改要求。巡察反馈指出的个别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已按要求设立无障碍通道及无障碍卫生间,并通过重新选址或重新建设的方式,按要求分开设置服务大厅和接待室。二是每月开展走访督导工作。目前各县(市、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硬件设施基本完备,在编人员到位率总体达到相关文件标准,并加强自身内部建设,建立了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学习培训等制度,积极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政策宣传、走访慰问、帮扶解困等工作,有力推动了整体服务能力提升。

  5.针对“服务保障信息系统建设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查找原因,明确措施。召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进行自我剖析,相关业务负责人和经办人作出深刻检讨,并制定有力措施推进整改。二是完善相关信息系统数据。针对“信息采集系统信息不完善”的情况,通过删除部分重复登记人员信息和上门开展采集的方式,逐一完善。同时,按照“常态化联系系统”的登记要求,做好伤残退役军人等6类群体的登记工作,做法及标准已达到上级要求。三是建立定期核对机制,与社保、民政部门核对企业军转干部生存状况,及时停发已去世人员生活补助,避免国有资金流失。四是通过电话沟通、上门追缴、发律师函追缴等方式,追回多发的去世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金,并已上缴国库。

  6.针对“退役军人获取优抚政策渠道不够顺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统一购买了7166本《退役军人保障法》,下发到各县(市、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为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开展工作提供法规依据。印制了1万份优抚政策宣传小册子,2万份优抚工作办事指南为前来咨询、办事的群众提供办事指引。二是充分利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工作调度群,推送退役军人宣传手册电子版452份,在政府网站退役军人事务专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公布33份退役军人优抚政策文件,使基层服务站工作人员全面了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同时方便广大退役军人查阅了解。三是今年1月至5月,结合退役军人“大走访”活动,上门走访退役军人2.7万人次,送出政策宣传资料2.3万份,在此基础上,排查化解矛盾,解决实际困难,全力推动落实退役军人各项优抚政策措施。

  7.针对“不够重视业务培训和基层调研,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亟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学习机制。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建立健全内部学习制度,严格落实每周2次的学习要求,各县(市、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参照市的做法,同步开展定期学习,并于每月底上报学习台账,全面夯实基层服务中心(站)工作业务水平。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根据年度培训工作安排,5月26日至28日举办了首期全市县镇两级服务中心(站)能力培训班,重点围绕优抚安置、帮扶援助、就业创业、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培训,全面提升了参训人员日常工作业务水平。第二期培训班计划于11月开展。三是开展工作调研。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局班子成员深入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及服务中心(站)开展调研活动,形成了3篇调研报告,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班子成员分别为挂点联系单位讲授了一堂党课。四是提升法务水平。按照年度工作安排,计划于10月份开展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法律知识竞赛,促进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深度融合。

  (三)关于“服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未抓实抓细”的问题

  8.针对“主动服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摸查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情况,向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发《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情况调查的通知》,全面摸查我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情况,掌握退役军人就业状态、文化程度、就业意向等信息,要求形成实名台账并提供针对性服务。二是精准对接靠前服务,5月15日开展了退役军人就业精准对接招聘活动,根据收集的退役军人就业意愿,挑选了6家优质企业共420个岗位,“一对一”做好招聘会现场面试引导,提高招聘应聘成功率。三是资源共享,协调人社部门,根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的2019-2020年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名册等信息,通过社保信息系统一一筛选分类,引导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申报相关就业创业补助,落实扶持政策。四是掌握返乡涉农就业创业情况,完成韶关市退役军人农业双新双创、返乡入乡涉农创业等相关情况的调查统计,为鼓励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提供了人员信息和数据依据。五是多渠道提供就业服务,微信公众号“就业服务”专栏已进行了完善改版,可直接链接“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就业创业服务系统”,及时公布最新就业创业政策,同时与人社部门建立了招聘信息共享机制,每月在局微信公众号发布2期“兵兵就业”招聘信息,方便了退役军人随时查询企业空岗信息。六是常态化开展精准就业服务,根据省厅下达登记失业退役军人名单,主动通过电话、走访等形式,逐人精准核实失业原因、就业创业意向等情况,并按照“一人一策”开展精准服务。

  9.针对“对退役军人的就业培训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23日在全市局长工作会议上要求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加强退役军人就业培训工作,主动服务退役军人,积极筹划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二是对接市水产协会,由市水产协会按照实际需求制定就业创业方案,实施订单、定向培训,计划培训后安排就业或加入协会创业,目前方案已发给各县(市、区)落实。三是对接韶关市液压件厂,了解其用工招聘情况及技能订单培训班情况,摸清就业服务情况。四是联系丹雪牙科公司,与该公司及职业学校三家初步形成订单培训意向。拟于9月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返韶后,根据培训意愿,指导县(市、区)开展订单定向培训。

  10.针对“督促县(市、区)落实安置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转发《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建立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军人安置业务工作跟踪落实机制的通知》(粤退役军人发〔2021〕59号),要求各县(市、区)对2020年安置的退役军人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签订情况、社保接续情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补助发放等情况开展自查,按政策严格落实相关待遇。二是对个别安置工作不够有力的县(市、区)加强工作督导,明确工作责任,确保退役军人安置政策按制度落实。

  (四)关于“抚恤优待工作还有差距”的问题

  11.针对“走访慰问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落实“大走访”制度。依托省退役军人“大走访”系统,指导各县(市、区)及时录入走访信息数据,督促“大走访”工作落实,今年1月至5月,全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上门走访2.7万人次。二是开展退役军人常态化联系工作。按照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规定的退役军人常态化联系标准,局本级确定了65名常态化联系对象,每月由党员带领非党员深入联系对象家中开展走访。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上门走访、回访、约访服务对象72人次,切实为退役军人解决实际需求。三是广泛开展慰问活动。今年春节组织慰问模范功臣、生活困难、伤残病等退役军人80人,发放慰问金8万元,及时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他们手中,有力提升了退役军人的尊崇感和幸福感。四是及时做好抚恤慰问工作。对接民政部门,广泛开展退役军人临终关怀活动,为去世退役军人敬送吊唁花圈或上门慰问家属。

  12.针对“营造尊崇军人氛围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做好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3月31日召开全市优抚工作会议,督促各县(市、区)在悬挂光荣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尊崇军人氛围,悬挂光荣牌时举行简朴、庄重、热烈的悬挂仪式,做到“应挂尽挂”,并根据悬挂光荣牌的时间同步开展送年画春联、走访慰问等活动。二是广泛开展为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喜报工作。今年1月至5月,由军分区、局主要领导带队对荣立二等功以上的5名现役军人亲属开展上门送立功喜报活动。各县(市、区)上半年对80名三等功以上军人家庭开展送立功喜报活动,大力营造了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浓厚氛围。三是开展退役军人退出(离世)关怀工作。印发《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对退役军人及重点优抚对象进行退出(离世)关怀的通知》,坚持“离世一人,慰问一户”的工作原则,由所属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到离世退役军人家属家中走访慰问并送上慰问金。今年以来共慰问96户,送出慰问金共5.63万元。四是加大考核力度。修订了2021年县(市、区)双拥工作绩效评价指标,将悬挂光荣牌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评价双拥工作的条件。目前已发各县(市、区)征求意见。

  13.针对“推进历史遗留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政策落实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截至5月底,已为348名正常生产经营中省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发放生活补助,完成了2021年前5个月的发放工作。

  第二方面问题: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

  (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4.针对“管党治党意识不够强,落实主体责任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还未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要求,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切实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将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二是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制定出台《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既明确谁来抓,又明确抓什么,有效增强了党组和党组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理论武装,通过各种学习形式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在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发挥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带头遵守党内法规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和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和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

  15.针对“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只作简单传达学习,未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落实。单位成立后未按《规定》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调查研究,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未深入分析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审议通过《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切实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将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二是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调研,重点围绕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党员教育管理等进行督导,通过座谈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形式,明确工作思路,推动工作落实。三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对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进行深入分析研判,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制定出台《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案》,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年度任务,明确主要领导、班子成员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明确业务工作流程的廉政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6.针对“2019年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照抄照搬广西钦州市钦北区城区管理综合执法局的责任清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查找原因,明确措施。召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进行自我剖析,相关业务负责人和经办人作出深刻检讨,剖析了存在的形式主义问题,对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不严不实的现象,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措施。二是制定出台《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转作风优服务”机关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把文风建设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推进,扭转作风不严不实的现象。三是修改完善了《公文办理工作制度》,强化承办科室主体责任,明确办文流程,提高公文实效。四是举办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培训班,邀请相关专业人士进行授课,使工作人员能够更好地理解、掌握和运用公文处理规定,提升文字材料的写作水平。

  (六)关于“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17.针对“基层党组织选举不规范。2019年局机关党委和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下属党支部补选支委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自查自纠。督促各支部对往届选举工作开展全面排查,经排查,除巡察发现的个别党支部存在此类问题外,其他支部未发现问题。二是开展学习。组织开展“双周讲坛”,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开展理论测试,确保《条例》入脑入心入行动。三是督促指导。对今年涉及换届和补选的党支部进行工作提醒,督促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开展有关工作。

  18.针对“党支部‘三会一课’未突出政治理论学习”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党委制定出台《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要求各党支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作为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长期主题。自今年1月始,各支部开展政治理论学习77次,切实提高了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二是机关党委每月末收集各支部的《党支部工作手册》,对落实《指引》情况、开展理论学习情况、会议记录情况等进行检查,及时指出存在问题,提升工作水平。

  19.针对“督促指导下属党支部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各支部于3月27日前,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剖析成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其中,局党组成员对个别问题较多的党支部进行了督导,并与班子成员进行了谈心谈话。二是各支部制定出台了巡察整改落实方案,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立行立改、真改实改,不折不扣落实好整改任务。三是按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联系挂点调研工作制度》要求,局党组成员不定期到基层党支部开展调研工作,尤其是巡察整改期间,对个别问题较多的支部进行了多次督导,着力推动存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七)关于“选人用人工作还有弱项”的问题

  20.针对“程序倒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由业务分管领导组织人事干部全面深入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进一步掌握制度规定的具体内容。同时,加强对经办人员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的教育,着重强调了工作不严不实问题,切实做到懂章法、懂流程、懂规矩。二是规范流程,责任科室对“程序倒置”的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剖析原因,并制定出台《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拟定严谨的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水平。三是提升素质,选派人事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人事工作培训学习,提升业务工作水平。

  21.针对“落实‘凡提四必’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通过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选派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组织的干部人事档案培训学习,提升业务工作水平。二是整理完善,组织开展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将培训所学知识运用于档案审核的实践操作中,对全局50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进行清查、收集、整理、归档,复核完善了15人次的《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确保了文书档案的完整真实。三是规范管理,制作《干部选拔任用档案审核表》《干部个人有关信息采集审核表》模板,做好人事资料常态化清查、收集工作,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纪实,确保了文书档案材料真实、准确,保证了干部选任质量。

  22.针对“干部职级晋升未按规定延伸考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由业务分管领导组织人事干部全面深入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进一步掌握制度规定的具体内容。同时,加强对经办人员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的教育,着重强调了工作不严不实问题,切实做到懂章法、懂流程、懂规矩。二是规范管理。针对存在问题认真剖析原因,对工作程序进行了梳理和规范。2020年以来,坚决执行“新岗位未满两年必须延伸考察工作过的部门”的规定,未再出现此类问题。三是提升素质。选派人事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人事工作培训学习,提升业务工作水平,切实做到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

  第三方面问题:不正之风和滋生腐败的条件仍然存在

  (八)关于“内控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的问题

  23.针对“财务管理等内控制度建设方面未按照新的要求制定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会审议通过了《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修订稿)》,明确了最新公务接待标准,落实了业务分管领导和财务分管领导“双签”制度。此规定已印发至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各单位。二是在全局系统开展资产全面清查工作,各直属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完成了资产清查工作,全面摸清“家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三是局成立财务督导组对直属单位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开展检查,指导直属单位完善财务管理等内控制度,进一步严格规范单位内控管理。

  (九)关于“推动下属单位整改不够有力”的问题方面

  24.针对“违规报销餐费未得到彻底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财务活动的指导、控制和监督,修订完善了《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修订稿)》,进一步明确公务接待必须有公函、有审批、有发票、有菜单,手续不齐全一律不予报销,坚决杜绝违规报销问题出现。二是各支部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此问题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剖析存在问题,研究制定下一步整改措施。其中,局党组成员对个别问题较多的党支部进行了督导,切实提高了对财经纪律重要性的认识。三是督促各直属单位摸排廉政风险防控点,将“公务接待”列为高风险点,明确防控制约措施,切实堵塞漏洞。四是涉改单位于5月底将在职人员会餐餐费退回并上缴。五是开展双周讲坛,对财务工作进行专题学习。

  25.针对“多报、虚报差旅补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财务活动的指导、控制和监督,修订完善了《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修订稿)》,进一步明确了报销差旅费的标准及适用范围,健全审核办法,完善审核流程。二是对照反馈问题,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开展了自查自纠,并做好整改工作:针对“直属单位多报差旅费”的问题,已于3月底将多报的差旅费全额上缴国库。针对“多报滴滴打车费”的问题,已于4月底将多报打车费全额上缴国库。针对“个别直属单位多报差旅费”的问题,已于4月底将多报的差旅费全额上缴国库。三是成立财务督导组对直属单位退款上缴国库情况进行核实,并组织经办人员和财务人员学习了财务管理制度和有关文件精神,重点学习了“城市间交通费”与“市内交通费”的区别,伙食报销标准及适用范围,做到规范、清楚、准确无误。四是督促各直属单位摸排廉政风险防控点,将“差旅费管理”列为高风险点进行监督防控,明确事前审批程序、审核报销程序等防控措施,切实堵塞漏洞。五是开展“双周讲坛”,对财务工作进行专题学习。

  26.针对“报销医疗费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财务活动的指导、控制和监督,修订完善了《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修订稿)》,进一步明确了费用报销的适用范围,健全审核办法,完善审核流程。二是制定出台《军休所医疗费管理制度》,明确医疗费用报销需要提交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证明等材料,明确医疗费用报销的审批权限和流程,严格禁止凭收据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医疗点的发票报销医疗费。三是针对“报销医疗费不规范”的问题,涉改单位主动联系相关医疗机构补打住院清单,纠正医疗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针对“用收据报销医疗费1.73万元”的问题,涉改单位已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并列出清单,于5月24日报派驻纪检组复核。四是局成立财务督导组对直属单位医疗费报销流程进行现场指导,对医疗费清单补打情况进行核实,并组织经办人员和财务人员学习费用报销管理规定,确保严格按规定的条件和标准报销医疗费。五是督促各直属单位摸排廉政风险防控点,将“报销、支付审核工作”列为高风险点进行监督制约防控,严格预算管理,落实财务制度,加强公务卡支出管理等,切实堵塞漏洞。六是开展“双周讲坛”,对财务工作进行专题学习。

  27.针对“非税收入未按规定上缴财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此问题,涉改单位已将15.1万元全额上缴市财政指定账户。二是在全局系统开展资产全面清查工作,各直属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完成了资产清查工作,全面摸清“家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三是开展“双周讲坛”,对财务工作进行专题学习。

  三、巩固成果转化,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市委巡察要求,仍然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市委巡察成果,以整改为契机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树牢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切实扛起管党治党重大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责任体系,完善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建设,切实扭转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基础工作薄弱、管党治党不力的状况,着力探索和形成解决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基层党建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

  (二)持续盯紧整改问题,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盯紧巡察反馈问题不放松,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所有整改事项不错漏、见底清零。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通过开展“回头看”等方式,检验整改成效,巩固提升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对仍在积极推进的事项,督促有关责任部门、责任人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尽快整改到位;对较复杂的整改事项,加强沟通、分析研判、改进方法,坚持一抓到底、不留尾巴。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注重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找准反馈问题在制度机制上的“症结”,进一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推动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体制机制。

  (三)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全面提升。坚持把高标准严要求贯穿巡察整改始终,全力抓好相关专项整改工作,一是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不放松,抓住“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发挥班子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二是持续强化党性党规教育,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把讲政治真正体现到履行职责、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推动发展上。三是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全面排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自觉守住规矩底线,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四是严防“四风”问题抬头,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结合今年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方式:电话0751-8728782;电子邮箱:sgtyjrswj@126.com;邮政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北路57号;邮政编码:512026。 

  中共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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