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关心指导下,根据《韶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韶发〔2016〕11号)和《韶关市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韶法治委〔2019〕4号)的要求,我局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强化法制观念。一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2019年度普法责任清单,重点突出宪法、退役军人事务有关法律法规的普法目标落实。清明期间我局广泛开展“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主题活动,利用展板形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进行宣传。借助韶关市首届法治文化节暨“宪法学习周”活动契机,我局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向武警部队官兵送去宪法宣传资料,提高部队官兵法律意识。在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深入学习宪法等法律法规活动,制定相关学习计划,利用三会一课学习平台、党组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等活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二是组织在编干部职工进行“韶司在线”普法考试及年度学法和宪法专题学习与考试,在全局干部职工中掀起学法、守法的法制宣传热潮,2019年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2019年宪法专题学法考试参考率100%,合格率100%。三是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定期推送宪法、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等内容。
(二)规范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成立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规定》,坚决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党组定期听取有关局法治建设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局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与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强化决策规范化,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对单位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支出等事项一律提交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三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推进阳光政务建设工作。四是依法办理信访件。自我局成立以来,共接待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来访437宗、754人次。多次到市信访局学习参观,积极借鉴信访工作经验,规范接访流程、明晰注意事项、严格接访登记,对信访事项进行分类处理,有效缓和情绪、化解矛盾。
(三)开展法律综合服务,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八一建军节,我局与韶关市司法局签订韶关市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合作备忘录,建立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合作机制。将退役军人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上浮一倍执行,为更多的退役军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同时,在公证服务方面,享受优先服务、费用优惠或减免。与广东宜方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聘请三名律师,采取定期(每周五上午)与不定期、专项与综合相结合的方式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调解、委托代理、准备法律文书等服务,帮助他们维护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工作亮点
一是信访工作规范高效,得到省厅肯定。信访工作经验在全省新时代退役军人事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上印发推广。二是在全省率先建立法律综合服务机制,为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提供法律援助、公证等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聘请律师定期到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开展法律咨询、调解和解、委托代理、法律文书等专业服,有效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局为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工作任务重,人员编制少,工作人员对相关政策法规不熟悉,普法宣传教育力度有待提高。
四、2020年工作打算
一是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宪法法律教育,着力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强化决策规范化工作,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推进阳光政务建设工作。
四是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强化内部监督,加强对下属单位的行政监督、审计监督。
五是加强信访维稳工作,推动政策落实,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