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所列内容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我局立足退役军人工作大局,紧紧围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移交安置、服务保障、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权益维护等重点工作,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在职责范围内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落实信息主动公开。2021年,我局通过“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领导分工、部门文件、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等信息92条;通过“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按更新频率要求推送原创信息221条。二是落实依申请公开。2021年,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未收到公众提交的公开申请。三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及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发布审核程序和责任,认真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的信息内容安全。四是加强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调整,着力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主题设置。加强“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建设和运维管理,提升信息发布关注度。每月对部门频道、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微信公众号开展一次自查。五是强化监督保障力度。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沟通,积极参加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认真开展自查自评,按时在“韶关市政府网站监管平台”中在线填报自评信息。积极配合市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办日常工作,自觉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公开方式、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完善。2022年我局将努力改进不足,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一是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建设,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二是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完善信息发布审核监管机制。三是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意识。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的发展,借助微信公众号传播速度快、传播效率高等特点,大力推进退役军人相关政策、制度等内容的公开、宣传和解读,不断拓展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强化各科室主体责任,根据职责分工,认真落实韶关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并分别于9月、12月填报分工实施方案工作台账。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