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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1-02-20 15:33:53 来源: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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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工作要求,以提高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目标,高标准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强化领导责任,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一是制定《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规定》,明确党组书记、局长是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各科室、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本单位依法治市和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二是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建立健全由局党组书记、局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局主要负责同志积极谋划和落实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四是每年制定全局普法责任清单、普法工作计划方案和重点推进事项,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成效。

  (二)加强法治教育学习,提高领导干部法律意识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逐步建立完善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把退役军人相关政策法规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学法专题讲座,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二组队参加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联合举办的“与军同心、与法同行”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我市代表队获得全省第四名的优异成绩。本次竞赛内容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退役军人保障法》《兵役法》《烈士褒扬条例》《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以赛促学,极大提高了我局干部职工法律素养。

  (三)明确决策程序和制度,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一是制订完善了《局党组议事规则》《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内部审计工作制度》《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试行)》和《五人议价工作管理制度》等有关重大事项决策、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工作制度。单位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支出等事项一律提交局党组会议集体决定。二是以内部审计为抓手,对直属单位开展数次督查检查,对法治观念淡薄的领导进行批评教育,提出整改要求,积极推动完善我局各层级相关负责人依法履职,依法行政。

  (四)坚持法治思维,全面履行依法行政职能

  1. 完善法律综合服务。局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依法依规处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特别是注重发挥法律服务在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一是联合市司法局签署了《韶关市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合作备忘录》。以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为根本宗旨,突出人文关怀,通过提供优质优先高效的律师、法律援助、公证等服务,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二是协调市司法局在韶州公证处和市法律援助处开通“绿色通道”。优先为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办理公证、法律援助服务。市法律援助处2020年先后为13人次提供了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三是完善《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广东宜方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单位法律顾问,建立法律顾问接访工作制度,聘请律师每周五上午到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调解、委托代理。签约律师已为退役军人提供面对面服务87人次、电话咨询若干次、出席法院听证会1次。

  2.有效化解信访矛盾。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服务退役军人为中心,以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为目标,以问题为导向,综合施策,把退役军人矛盾化解和权益维护作为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点工作常抓不懈,有效解决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显成效。一是建立信访制度,规范信访工作流程。主动协调人社、医保等部门,形成合力共商化解涉退军人矛盾纠纷。同时加强与政法、网信、公安、信访和国安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联合处置机制,实现加强预警、提前研判,及时处置。二是分类处理不同诉求,做好针对性的处置措施。对诉求认真分析和分类处理,属个案的单独解决,对带有共性的问题,进行深入摸排,研究解决办法。通过解决一个人的问题,达到化解一个群体诉求的目的。2020年全市退役军人信访形势总体平稳可控,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市本级共接待退役军人和其它优抚对象来信来访来电366批宗617人次,同比下降25.9%。

  3. 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退役军人系统和社会群众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一组织干部职工参与2020年韶关市“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活动。现场向群众派发《退役军人保障法》《广东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退役军人政策问答》及韶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专属服务卡等宣传手册约1000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携手法律顾问为驻韶官兵开展《士兵安置就业政策与法律条例》《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宣讲。以活动为载体普及法律法规。举办2020韶关市双拥晚会,“传承·2019年度清明祭英烈”和退役军人招聘会等活动,对《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最美退役军人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四是借助新媒体进行普法。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宪法》《民法典》《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五是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进行“韶司在线”学习,按时完成宪法、民法典和年度学法考试。2020年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参考率100%,优秀率100%。

  4. 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在职责范围内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做到公开内容更加充实、公开时间更加及时、公开重点更加突出。一是落实信息主动公开。2020年,我局通过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领导分工、部门文件、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等信息109条;通过“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高频率推送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有关现役、退役军人的活动及政策解读推文218条。二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发布审核程序和责任,确保公开的信息内容安全。三是加强平台建设。积极主动对接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调整,着力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部门频道分类主题设置。加强“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建设和运维管理,提升信息发布关注度。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一是制定了《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规定》,加强对局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筹领导。二是专题听取局有关法治建设的工作情况报告,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的工作纳入全局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与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三是带头贯彻执行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全面落实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细化各项措施,不断提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我市退役军人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本年度市本级没有发生复议诉讼案件,没有被撤销的行政决定。

  三、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有效性与建设法治政府要求仍存在较大的差距。对依法治国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地位和作用的把握不够全面深刻。二是法治人员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与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退役军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有待提升。三是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针对性和实效性欠佳,普法宣传教育深度和氛围不足。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接下来,韶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继续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行政履职工作有机结合,真正把法治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到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之中,为全市退役军人事业发展提供法治服务和保障。

  (一)加强依法行政学习培训。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落实全面依法治市的工作任务和目标,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强退役军人系统干部职工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信访工作培训力度和针对性,加强对县(市、区)信访骨干力量有关法律知识的培训,不断提升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素养。

  (二)加强法律政策宣传。以《退役军人保障法》实施为契机,围绕军队和退役军人关注的热点、疑点、焦点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广泛宣传政策,深入细致讲解,让广大服务对象清楚了解相关政策法规,有效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三)完善法律服务体系。推动县(市、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借鉴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的做法,设立法律咨询室,聘请律师开展法律服务;推动乡镇(街道)服务站依托司法所开展法律服务;乡村(社区)服务站依托“一村一居一律师”机制,由村委律师顾问提供法律服务。

  (四)落实依法履职考核制度。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在韶司在线等学法平台的学习。把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实现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的考核。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