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防范数据造假、弄虚作假的精神,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定》《韶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统计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首先,为提高我市统计数据质量、深入推进“两防”(防弄虚作假、防少报漏报)工作,我局一把手亲自抓、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落实,保障“两防”工作取得实效。其次,我局严格落实依法治统工作责任,通过组织召开全市统计局长会议、专业会议等形式,布置工作任务,明确市局局长、分管领导、专业科长、专业人员的四级责任,明确县(市、区)局长、分管领导、专业人员的责任,有序布置各项统计工作,将责任细化落实到人。再次我局成立机构,加强对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根据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统字〔2019〕49号)精神,为聚焦统计数据突出问题,从根本上遏制数字上的腐败,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向纵深,我局制定了《韶关市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
二、开展统计法治宣传,营造依法统计氛围
(一)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宣传。一是在常委会传达学习统计党内法规文件精神。3月19日,市委召开市委十二届第121次常委会会议,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文件精神,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党委、市发改局、工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二是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活动。5月29日,我局受邀为市委党校中青一班全体学员作《新形势下的统计法律与统计工作》的专题讲座。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从我国统计工作的新形势、统计法律法规常识、触犯统计法律相应受到的处罚等三个方面对当前统计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进行讲解,并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统计负责人应该坚守的统计法律底线予以解读。三是对各县(市、区)分管统计的政府领导、各相关部门分管统计的领导及各县(市、区)统计局领导干部开展统计法宣讲。8月5日,我局在市委党校宣讲《意见》《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全面深入推进“两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广东省统计局执法监督处黄日何处长应邀作题为《坚持依法统计 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宣讲报告,通过列举统计违法案例,解读统计法治内容,阐明统计法治发展道路。四是我局领导干部加强对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学习。10月19日至21日,我局组织全局干部登录“韶司在线”公众号参加宪法专题学法考试。12月1日至3日,全局干部通过“韶关市普法考试微平台”参加学法考试,合格率均为100%。
(二)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的宣传。一是结合开展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业务知识培训班,向企业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宣讲《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等有关内容;二是结合相关部门会议,对企业进行宣传。8月9日,我局受市工信局邀请,为我市50户重点企业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讲解了《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等内容。三是充分利用到企业调研的机会,深入企业对其负责人及统计人员开展一对一的统计普法宣传。
(三)开展全社会范围的宣传。一是结合“统计开放日”进行宣传。9月21日,我局在《韶关日报》刊登以“坚守统计初心、践行时代使命”为主题的专题宣传。介绍了统计人的初心使命和新形势下统计工作要求。二是结合“12·4宪法日”宣传统计法。12月1日,我局将统计法治宣传与全市普法宣传活动相衔接,进一步扩大统计普法宣传阵地和宣传效果,向市民群众派发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读本,以及人口普查宣传资料,为明年即将开展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做铺垫。
三、注重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统计执法水平
(一)提高执法能力建设,加强统计执法队伍。一是开展全市统计执法程序培训。8月5日,我局召开统计执法检查程序培训会议,市、县两级统计局领导、统计法制工作人员及统计执法骨干约50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学习统计执法的目的和意义,明确统计执法的具体程序和要求,为我市依法依规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会上还讲解了《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及《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等内容,以便在深入企业时,对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进行现场普法。二是组织参加执法证培训和考试。9月22日至24日,我局参加省统计局组织的统计执法证申领培训考试,15人通过考试和资格审核。三是培养执法业务骨干,储备执法业务人才。今年以来,我局共选派3名执法业务人员参加了全省的数据核查和执法检查,进一步提高了我市统计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
(一)开展“两防”统计专项“双随机”执法检查。
1.要求各县(市、区)做好统计执法检查。为做好今年的“两防”统计专项“双随机”执法检查,我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时转发省局有关通知,并布置各县(市、区)做好自查工作。各县(市、区)共检查乡镇(街道)22个,企业(项目)175个。
2.做好市级的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一是制定了《韶关市统计局关于开展“两防”统计专项“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检查对象、内容,以及检查步骤。按照“双随机”原则,抽选了乐昌市、仁化县作为市级检查的县(市、区),也按照“双随机”方法,抽选了乐昌市、仁化县的50个企业(项目)和4个乡镇进行统计执法检查。二是组建执法检查队伍。为提高统计执法检查力量,我局从各县(市、区)统计局抽调持有统计执法证的人员组成一支16人的执法检查组,分为3个小组开展现场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三是制定《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指引》。为使各统计执法检查人员明晰执法检查工作的流程,规范执法检查的行为,提高现场检查工作效率,市统计局编制《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指引》,给现场执法人员人手一份,并附上常用的统计执法检查法律文书,说明使用的方法。四是严格执行方案,开展现场检查工作。10月21日至25日,市统计执法检查组人员到乐昌和仁化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根据相关要求,针对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主要检查其是否存在干预统计调查单位真实独立报送统计资料行为。针对“四上”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主要检查执行统计报表制度,依法报送统计报表情况;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统计基础工作建设情况等内容。在检查的企业中,大部分能够做到台账齐全、取数合理、数出有据。从检查的乡镇统计资料来看,县镇两级统计部门能每年开展业务指导,按照基层统计基础规范化要求落实“五有六化”建设,镇统计站均建立了统计工作制度、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但在检查的过程中,检查组也发现了部分企业存在检查资料准备不齐全、统计方法理解不到位、关键指标理解有误、统计基础建设亟待提高等问题,并根据执法检查的情况依法下达3个责令改正通知书。
3.检查与统计普法相结合。在执法检查的过程中,检查组人员向检查对象宣读《接受统计执法检查告知书》的内容,使检查对象清楚了解自身的义务,不得拒绝、阻碍统计调查和统计检查,并在告知书上签字确认。同时,向企业说明依法统计的目的和意义,使企业负责人及统计员进一步认识准确、及时报送统计资料的重要性,并应当对自己负责搜集、审核、录入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
四、推行法治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服务水平
一是做好政府门户网部门链接的维护。对市统计局的部门频道中失信企业公示和政策解读板块定期更新内容。二是做好政务服务事项的公开。根据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的指导,按要求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做好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公共服务、行政奖励等事项的公开。三是畅通举报渠道。我局在韶关市政府门户网市统计局部门频道、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系统分别公布了统计违法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邮政地址。
我局虽然通过各种举措在统计法治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是在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乡镇、街道统计力量薄弱,源头数据质量管理手段单一,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统计工作要求。特别是在数据来源、统计台账、原始记录等规范方面存在一定短板。部分企业统计员频繁更换,兼职统计员责任心不强。
二是在贯彻执行《意见》《办法》《规定》等党内法规和统计法律法规方面,部分县(市、区)党委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有待增强。
三是在贯彻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国家统计分类标准方面,有些县(市、区)由于对统计调查制度方法理解不准确、不到位,执行上存在偏差。部分统计人员对统计指标的统计口径、计算方法、取数范围等理解、把握不准确。
四是部分县(市、区)统计局和专业人员对“两防”工作重视不够,缺乏明确的工作思路,工作计划性不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省《实施意见》《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牢记统计人“搞准统计数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初心使命,加强规范基层统计基础建设,多下基层、深入企业,指导帮助企业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加大统计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及全市统计系统依法统计意识,使之严守统计法治底线,加强对企业统计方法制度的培训和指导,使真实客观准确反映企业经营运行情况,从源头上防控统计造假行为,从而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推动统计法治工作跃上新台阶,为全市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建设北部生态发展区核心城市做好统计服务。
韶关市统计局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