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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5年全市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会议的通知
韶市统〔2015〕86号
各县(市、区)统计局:
按《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规定》,2015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于9月20日进行,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议精神,做好考试的各项工作,决定于9月19日召开全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会议。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布置2015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相关工作;学习《广东省统计局关于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的监管办法》;各地汇报考试工作准备情况。
二、参加人员:各县(市、区)统计局负责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人员2人(含运载试卷专车司机1人)。
三、会议时间:9月19日上午10:30时,会期半天。
四、会议地点:市统计局会议室。
五、几点要求:
(一)会后领取试卷。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不得单人携带试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请各地派专车运载。试卷即领即运;运输途中试卷、人、车不得分离。
(二)认真做好试卷流转各环节的交接登记工作,确保试卷安全;考试结束后,在交接登记表上加盖单位印章,随同试卷上交市统计局法制科。
(三)请于9月16日前将参加会议的人员名单报市统计局法制科。
联系人:陈国强,联系电话:8883552、8917001(传真)
韶关市统计局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