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市统〔2011〕39号
各有关单位人员:
现转发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发发布2011年度统计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粤统字〔2011〕33号),请遵照执行。
韶关市统计局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