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17 17:15:1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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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规定。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韶关市统计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局门户网站等媒体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韶关人民政府网互动交流平台(https://www.sg.gov.cn/sgtjj/gkmlpt/index)、电话(0751-8883992)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公开类别及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单位 |
一级 | 二级 |
1 | 机构 职能 | 机构概况 | 局基本情况及职能职责 | 办公室 |
2 | 机构领导 | 局班子成员的照片、简历及分管工作等信息 | 办公室 |
3 | 内设机构 | 局职责、内设机构的职能分工等信息 | 办公室 |
4 | 政府信息公开 | 发布韶关市统计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信息公开年报 | 办公室 |
5 | 规章文件 | 相关的统计法施行条例及文件 | 政策法规科 |
6 | 规划 计划 | 年度工作要点 | 局年度统计工作要点 | 办公室 |
7 | 工作动态 | 日常统计工作动态 | 各科、室、中心 |
8 | 业务 工作 | 统计月报 统计公报 | 每月统计月报报送 | 综合核算科 |
9 | 权责清单 | 权责清单 | 政策法规科 |
10 | 行政处罚和复议 | 统计行政复议相关规定 | 政策法规科 |
11 | 统计 信息 | 财政预算、决算 | 年度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 办公室 |
12 | “三公”经费 | 三公”经费 支出等方面的信息 | 办公室 |
13 | 其他 | 人事任免事项 | 全局人事任免事项 | 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