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水电﹝2013﹞379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办水电﹝2019﹞16号)及《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粤水农水农电﹝2020﹞621号)有关要求,经评审并公示无异议,评定南雄市浈江电业有限公司水口电站等116家单位为韶关市2022年度第二批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达标单位,现予公告。
附件:韶关市水务局2022年第二批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达标单位名单
韶关市水务局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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