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部门频道栏目 > 韶关市水务局 > 通知公告

韶关市水务局关于公开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通告

时间:2021-11-22 11:56:08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审委办〔2019〕10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送韶关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韶关市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函》(韶常办函〔2021〕25号)要求,现将《关于韶关市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开如下:

一、关于“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未细化”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严格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2020年9月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时已细化预算。我局今后将严格遵守《预算法》的规定,做好年初预算编制工作,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合理安排预算收入和支出,将上级政府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编入本级预算,减少申请追加项目,确保预算编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

二、关于“市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中心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工程款35万元、财政收入2,004.47万元未及时收回并上缴国库”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韶关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韶关市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中心转企改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韶机编办发〔2021〕147号)精神,韶关市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中心整体转企改制为市属国有企业,现已进入清产核资、财务审计阶段,已聘请具备资格的第三方机构对技术中心进行全面的资产清查和财务审计。现结合本次2020年度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发现问题,对2013年度至清产核资基准日2021年4月30日所开展的水利建设工程检测、水土保持监测业务所产生的经营服务性收入中应收未收账款进行全面清查,根据工程进度额做好结算,并对相关单位发送审计询证函,依据询证确认的金额作为转企后应收账款继续履行催收工作。

 三、关于“市水务局未及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导致中省专项资金10,386.6万元滞留市本级”问题

整改情况:以上资金分配方案花费时间较长的原因是拟定方案、局党组会审议、征求意见、向市政府汇报等各环节协调不紧凑导致。今后我局将根据工作业务和职责,尽早谋划,及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确保项目资金拨付使用的时效性。

四、关于“市水务局未科学谋划及时推进专项债支出,7260.8万元专项债沉淀在项目单位7个月”问题

整改情况:1.经查看会计帐册和相关文件核实,该笔资金我局于2020年12月征求市政府同意后已拨付给南水水库项目单位乳源瑶族自治县南水水库供水工程管理局,不在我局支付工程款等各项开支。

2.我局于2021年5月24日以《韶关市水务局关于规范使用项目资金的通知》(韶水函〔2021〕329号)要求南水供水工程建设单位每旬向我局报送南水水库供水工程资金支付进度,每月月末报送资金支付明细及财务月报表。切实履行职责,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按规定拨付资金,有效推进专项债支出,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加强监管,不定期去南水办检查。

五、关于“中小河流治理验收工作进展缓慢,74宗项目完工超过一年仍未完成验收,占比56%”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制定了验收工作计划,加大了督导力度,加快推动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验收工作进度。目前,全市131宗项目已完成98宗,剩余33宗未完成,完成率达75%。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督导力度,争取年底前完成率达90%以上。

六、关于“水土保持监管工作协调机制不顺畅,经住建部门审批通过的181宗建设项目未编制水保方案并报水务部门审批”问题

整改情况:1.我局与市住建管理局加强了沟通,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于2020年12月联合印发了《韶关市水务局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项目加强配合水土保持工作。

2.我局及时将市住建管理局提供的项目清单下达至各有关县(市、区),要求对照开展排查整改工作。经核查,截止2021年9月底,181宗建设项目中,没有达到标准或按规定不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批的建设项目96宗,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批的建设项目85宗,其中已编制水保方案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有66宗,尚余19宗正在落实整改中。针对曲江阳岗建筑渣土消纳场的问题,曲江区水务局已于2020年9月28日对涉事企业下达“责令改正水土保持违法行为通知书”,涉事企业已经委托第三方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目前正在落实整改中。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力度,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加大执法工作力度,督促各相关责任单位严格按要求整改,争取在2021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改。

七、关于“河砂资源开采源头管控缺失,6个县部分年度未按要求编制采砂计划即进行采砂权出让”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已按省的要求编制完成《韶关市河道采砂规划(2021-2025年)报告》,并下发《韶关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韶关市水务局转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抓紧编报我省主要河道2021年度河砂开采计划的通知》《韶关市水务局关于抓紧编报我市主要河道2021年度河砂开采计划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各县(市、区)加强采砂计划审批管理,根据采砂规划报告划定年度河砂可采区,编制年度采砂计划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目前,我市已划定并公告2021年度河砂可采区、禁采区,且2021年无新增河道采砂年度计划。      

八、关于“全市堆砂场的设置无前置规划,行政审批程序缺失,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设置33个堆砂场”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于2020年12月29日印发了《韶关市河道采砂规划(2021-2025年)报告》,并在规划报告中明确了堆沙场设置及处理要求。之前在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排查发现的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设置的堆砂场已全部清理,目前暂无违规设置的堆砂场。

九、关于“4个县对地热水、矿泉水许可监管不到位,无证取水现象严重,7户取水户非法取水64.06万立方米”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此项问题,我局和市自然资源局加强了地热水、矿泉水取水监管工作,曲江区、新丰县、始兴县、南雄市等地均开展了排查整治行动,对违法违规取用水行为进行了处置。

1.无取水许可证取用地热水的2个取水户为韶关大森林温泉世界有限公司和新丰江源温泉旅游度假山庄有限公司。目前,大森林温泉世界有限公司已完成整改,补办了取水许可证;新丰县江源温泉旅游度假山庄有限公司目前已停止取水,正在开展水资源论证,经论证和现场验收合格后再按程序审批发放取水许可证。

2.4个地热水取水户分别是始兴县司前镇顺丰楼酒店、新丰县云天海温泉原始森林度假村有限公司、南雄市江头镇青嶂山温泉旅游度假村、南雄市昆明园温泉度假村。其中,始兴县在2021年2月8日已对司前镇顺丰楼酒店等温泉企业进行全面整治,对抽取地下水资源水泵、水管等设施进行了拆除切割,并对出水口进行了查封,正依法对非法开采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新丰县已于2020年8月对新丰云天海温泉原始森林度假村有限公司无证取地热水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立即停止无证取用地热水的行为,并处149.978万元的罚款;南雄市江头镇青嶂山温泉旅游度假村和南雄市昆明园温泉度假村目前均处于停业状态,南雄市计划近期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其抽取地下水资源进行鉴定,鉴定后再视情况完成后期整改任务。

3.1家无采矿权取用矿泉水的取水户为曲江区曹溪山泉矿泉水有限公司,该公司取用的是山泉水,非矿泉水,所以未在矿产资源管理部门办理采矿权许可证。该企业因曲江南华大道建设,2018年已拆迁,曲江区水务局已于2020年6月8日吊销该公司原取水许可证。

下一步,我局将与自然资源部门加强联合执法,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取用地热水、矿泉水的监管,督促各取水户规范取用水,逐步消除违法取用水行为。


韶关市水务局关于公开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通告.xlsx


                                                        韶关市水务局

                                                           2021年11月18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