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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修正) 重点修正内容

时间:2018-10-30 11:42:59 来源:本站编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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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和实施宪法,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争取民主、走向共和、实现国家独立和民族复兴的美好愿望和长期追求。这一愿望只有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建立了新中国才有可能变为现实。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颁布了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五四宪法”“七五宪法”“七八宪法”“八二宪法”四部宪法。“八二宪法”自1982年12月4日公布施行后,在1988年首次进行了修正,此后又分别在1993年、1999年、2004年和今年对宪法进行了修改,形成了5个修正案。

  这次宪法修改,是根据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实践,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范,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反映了党心军心民心所向。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必须深刻领会和把握这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第一,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这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筑牢了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第二,调整充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这有利于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引领全党全国人民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第三,完善了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举措。将“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体现了党和国家依法治国理念和方式的新飞跃。将宪法宣誓制度在宪法中确认下来,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有利于将尊崇宪法、信仰宪法的精神深植于心,进一步完善我国宪法实施的监督保障制度。第四,充实了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内容。现行宪法在序言中确定了党的领导地位,这次宪法修改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进宪法关于国家根本制度的条文,有利于在全体人民中强化党的领导意识,有效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第五,修改了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这是健全党和国家领导体制、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解放军领导人“三位一体”的领导体制,是我们党在长期执政实践中逐步探索出的治国理政的成功经验。在宪法上确认和固定这一领导体制,有利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加强和完善国家领导体制。第六,增加了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宪法增写“监察委员会”一节并作出相关规定,使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于宪有据、监察法制定于宪有源,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

  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更加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必须更加坚决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尊严,带头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严格遵守者、自觉运用者、坚定捍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