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审计办把优化审计成果报送机制作为有效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的重要抓手,通过建立定期研究机制、落实分级审核制度、闭环落实领导批示等举措,提升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报送审计业务成果的及时性、规范性和精准性,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推动审计成果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建立定期研究机制,推动提升审计成果报送层次水平。市委审计办于每月初,组织局领导、秘书科及相关业务科室定期召开办公室主任会议,结合全年审计项目计划和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研究确定当月需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报告的审计事项和重要文稿,并就审计综合报告的目的、视角、构架等方面进行研讨,力求在综合报告中及时揭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矛盾和潜在风险,提出可批示、可落实、高价值的审计建议,着力促进完善政策、规范管理、推动工作,提升审计成果精准服务领导决策的层次水平。
落实分级审核制度,推动审计成果报送规范化。严格落实“主办科室→办公室→秘书科→科室分管领导→协管秘书科领导→主要领导”的“六级审核”制度,由主办科室负责主笔撰写,秘书科、办公室从语言文字和报送程序上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分管领导审批、主要领导签发,确保向市委审计委员会呈报的审计成果反映问题准、原因分析透、措施建议实,为市委审计委员会系统性、整体性研判分析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审计方案”。2022年以来,市委审计办围绕耕地保护、山水林田湖草、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助企纾困政策落实、村民安置区建设、国资国企等全市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共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报送业务类审计成果25篇,均得到市委审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实质性批示,为党委、政府研判风险、推进改革、规范管理提供了重要参考。
闭环落实领导批示,推动审计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建立审计领域重大事项督察督办工作制度,明确将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议定事项和市委审计委员会领导同志指示批示作为重点督察督办内容。建立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台账,市委审计办抓好落实,及时将领导批示内容传达给市审计局对口科室并做好后续跟踪。建立领导批示整改情况反馈机制,定期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报送主要领导重点批示审计项目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领导指示批示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有效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重大问题查办、重要领域体制机制完善。
(韶关市审计局 赖葆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