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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审计委员会强化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时间:2022-09-01 15:00:58 来源:本站编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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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绕市委“改革攻坚规范治理年”的决策部署,近期,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贯彻落实审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以市委审计办名义印发,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审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推动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落细,为推进全市审计“一盘棋”工作格局提供制度保障。

  突出政治导向,统一思想认识。《实施意见》明确,县级党委审计委员会承担重大请示报告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对请示报告负总责。市委审计委员会及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全市重大事项的请示报告工作,县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及办公室要强化统筹协调,严格按照《实施意见》规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把贯彻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将讲政治要求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确保工作方向不偏、力度不减,切实增强请示报告审计重大事项的自觉性、主动性和权威性。

  明确程序要求,严格规范管理。《实施意见》要求,要严格按照请示、报告、报备事项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时限等5个方面35条清单的规定,进一步抓好县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市委审计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客观真实、规范有序反映情况。实行“清单制+责任制”台账管理,市委审计办建立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工作台账及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台账。今年以来,市委审计办共向市委审计委员会呈批、报送重大事项27篇次,县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向市委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报送重大事项26篇次。

  加强研究提炼,提升工作质效。今年以来,市委审计办认真履职,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统筹协调市审计局各科室梳理提炼全市审计工作成果,注重报告文稿水平和程序时效,及时有序向省委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市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粮食安全审计、山水林田湖草审计、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处理情况等重要事项,为省委审计委员会、市委审计委员会提供决策参考。同时,市委审计办对县级党委审计委员会报告的重大事项加强研究分析,及时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汇报,加强对县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导,推动实现上下贯通、同向发力。

  严守工作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市委审计办对县级党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情况,建立日常督促检查和专项督查机制,严格把控工作质效。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严肃追究责任,确保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地落实。(韶关市审计局  褚晓芬 赖葆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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