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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计局强化制度建设 加强投资审计廉政风险防控

时间:2020-12-03 17:30:03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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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投资审计廉政风险防控,结合省审计厅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中对全省审计机关干部职工提出“十问”对照检视活动的要求,韶关市审计局多措并举,针对公共工程投资审计易发高发的廉政风险点,认真梳理排查出廉政风险点,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的风险防控措施,为推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审计铁军提供制度支撑,有效推进全市公共工程投资审计廉政建设。

健全和完善廉政监督机制

结合审计工作实际,韶关市审计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工程投资审计廉政风险防控的通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廉政监督机制,切实做到“三监督,一追责”,即严格现场监督——项目分管领导加强廉政提醒,审计组长督促审计行为,廉政监督员作好审计纪律督查;强化过程监督——审前进行纪律教育,审中督查依法审计和廉洁从审,审后回访了解其他相关情况;加强外部监督——接受机关纪委和被审计单位的监督,每年抽取一定数量的公共工程投资审计项目进行审计质量检查;实施审计追责——对在公共工程投资审计中失职失责并经调查属实的,要及时追责处理,涉嫌犯罪的必要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严格规范审计业务流程

明确要求在开展公共工程投资审计中,要严格遵守《审计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独立开展审计监督,督促建设单位认真履职,提高投资绩效;要加强审计资料交接管理,严格现场勘察和延伸调查管理,审计关键环节必须两人以上共同参与,审计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参与;在审计报告起草前,应对重大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并形成明确意见,并履行对审计结果进行审核、复核和审理的程序,对重大投资审计项目,审理机构可提前介入,开展过程控制;要推动建设单位落实多付工程价款等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切实落实整改责任。

加强外聘人员廉政风险管理

明确要求审计机关在投资审计工作中确有必要购买社会服务的,应严格把关,依法审慎进行。开展投资审计项目时,可按需委托部分工作,但不得将整个审计项目外包。确需外聘人员编入审计组与审计人员共同开展审计,但关键环节工作必须在审计机关的主持下进行。加强对聘请的中介机构和人员的监督管理,对弄虚作假、恶意串通等严重失信和违反职业道德的社会中介机构、执业人员,要加大通报和责任追究力度。(韶关市审计局 范雨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