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韶关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以新修订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为指导,市审计局于5月至6月,开展了市司法局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根据审计项目的安排和要求,审计组围绕审计实施方案,统筹协调,细化分工,并定期汇报,确保审计效率和质量。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推动部门发展、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和管理、财政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多方面入手,聚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权力运行轨迹,审慎、客观作出审计评价。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市审计局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引导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经济管理职责,推动其所在部门可持续发展。8月初,市司法局下属强制戒毒所相关领导与审计组就审计发现相关问题的整改进行沟通,下一步,将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立即着手整改。(市审计局 沈荷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