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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审计局全面完成县级机关工作报告审定工作

时间:2017-09-13 16:33:18 来源:本站编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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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全市审计机关审计工作报告,提高审计工作报告质量,提升审计机关的权威性和影响力,根据《广东省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和《广东省审计机关审计工作报告审定办法(试行)》8月初,市审计局已全面完成对所辖县级审计机关审计工作报告的审定工作,出具审定意见书10份,提出审定意见126条。

一、坚持精心组织,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及时成立机构。根据省厅的要求,迅速成立审计工作报告审理委员会,由局长陈大同志任主任,副局长任副主任,各科科长任成员。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精干、高效的审核组对工作报告进行审核。二是精心出台办法。2017年3月,出台了《韶关市审计机关审计工作报告审定办法(试行)》,印发了《韶关审计局关于成立审计工作报告审理委员会和做好审定工作的通知》,审定实行三级审核制度,即:审核组初步审核、审委办主任审核,审委会审定。三是领导以上率下。局党组高度重视审计报告审定工作,每次审定会议,局长、审理委员会主任陈大川同志均带头出席和主持会议,并对审计工作报告审定工作提出要求。各县(市、区)审计局主要领导均带队参加审定会议并汇报相关工作,直接听取审定意见。

二、坚持协调联动,增强工作实效

一是加强上下联动,凝聚工作合力。依托报告审定这个平台,强化上下级审计机关的互动,进一步加强对县级审计机关审计业务指导,掌握了县(市、区)审计局的主要工作,把握节奏年度情况,强化对全市审计项目计划、审计资源的统筹管理,凝聚审计监督的整体合力。二是加强审核把关,提高报告质量。围绕提高报告层次的目标,审核组主要从格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全面反映审计机关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反映问题的事实表述是否清楚,有无明显不当之处;提出的审计建议是否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宏观性和建设性提出审定意见,使县级审计局审计工作报告的质量得到了有效提升三是加强思想碰撞,提高业务水平。每份报告通过合理分工,分别由一名业务骨干负责审定,审核组其他成员积极配合,不断总结前期审定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审定过程中集思广益、举一反三,同步促进自身业务水平的提高。

三、坚持突出重点,把握审定方向

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明确了下一步的工作方向。一是注重更新审计理念。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发展战略和中心工作思路,以及重大决策部署,针对审计新特点,树立审计新理念。二是注重强化政策落实。根据新常态下积极工作的需要,关注重大政策措施审计,突出执行力的检查,揭示部门履职不到位问题。三是注重跟踪审计整改。对工作报告中提出问题的整改,组织专人跟踪检查,及时向人大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确保整改落实到位。(韶关市审计局    林桂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