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主动出击,四举措贯彻落实
《韶关市重点项目推进情况通报制度》
接到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通报制度(试行)》的通知后, 市审计局高度重视,召开局长办公会议认真研究,提出主动出击,科学谋划,通过充分发挥审计职能,推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任务的落地生效,促进韶关振兴发展。具体从以下四个举措贯彻落实该制度。
一、抓好制度联动落实
根据市委十一届第141次常委会议明确每年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至少听取一次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和审议年度审计监督工作计划的机制,以及《关于加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审计监督的意见》,结合《韶关市重点项目推进情况通报制度》,明确重中之重是积极推动韶关主动融入珠三角战略、“三大主题”工作和三大重点民生工作的落实,促进提高部门执行力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高效推进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着力从以下方面抓好审计实施:一是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工作任务的前期基础工作情况;二是重大决策部署工作任务落实的具体情况和实际效果;三是依法行政和廉政防控情况;四是制度瓶颈和风险隐患;五是问题产生的原因和责任主体。
二、突出重点实施内容
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关于2017年度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审计项目计划的意见》,今年市审计局着重围绕韶关市委提出的项目攻坚、城市提升、县域发展“三大主题”部署和开展好审计工作,组织开展了芙蓉新城“三年基本成城”、城市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交通节点情况、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跟踪审计。根据《关于2018年度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审计项目计划的意见》将突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重点产业园区莞韶园(含两片区)、新兴产业园区(“华南数谷”、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建设推进情况等专项审计调查。
三、优化审计工作理念
明确所有审计项目都应关注政策落实情况和重点项目推进情况,找出项目推进缓慢的症结所在。特别是针对审计发现的市委全会、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推进缓慢情况,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涉及重大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查找各环节的责任主体,提出审计建议,并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和下一阶段审计中督促有关部门加强问题整改,落实责任追究。对在重点工作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需要通报的事项,及时提出通报申请,经分管市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市政府办公室受理。需要通报的事项,同时移交纪委、检察院、财政、公安等相关部门。
四、扎实抓好落实整改
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审计整改管理制度,确保依法、规范地推进审计整改工作。跟踪被审计单位依照审计要求整改落实;组织对审计项目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整改到位;规范审计整改报告制度;对不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被审计对象和有关单位提请督查问责。对重大整改事项或市委、市政府批示整改事项拒不执行或拖延执行的,提请市委市政府督办部门进行督办或纪检监察部门对单位和个人问责,并将情况抄报组织部门。
(韶关市审计局 林桂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