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曲江区审计局出台了《特约审计员工作管理办法》。对特约审计员选聘条件、聘任和解聘程序、组织和管理及工作职责、权利和义务等都作了规范性的要求。
一是明确特约审计员选聘条件及聘任、解聘程序。规定特约审计员要在区委统战部推荐的各民主党派成员、社会团体、无党派人士中产生,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知识、有关法律知识及审计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能力,有较强的责任感和民主监督意识。
二是明确特约审计员四项主要工作职责。包括对曲江区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区审计局有关审计工作事项;协助宣传关于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审计工作的部署和决定,向社会各界反映审计成果;协助区审计局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对审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执行审计工作纪律等方面情况进行监督。
三是明确特约审计员履职期间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特约审计员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参加有关审计会议以及专业知识和政策理论的学习培训的权利及参加或委派有关审计工作时享有的权利等。同时要求特约审计员要积极反映人民群众关于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严格履职程序,自觉遵守审计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保守国家秘密和审计工作秘密。
四是明确特约审计员的组织和管理。特约审计员不脱离原工作单位和岗位,行政关系和工资、福利等由原工作单位负责。参加审计工作时发生的费用,由区审计机关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报销。(曲江区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