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用结果说话、凭实绩用人的正确导向,近期,韶关市审计根据《中共韶关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韶关市干部政绩档案管理意见(试行)>的通知》(韶组通〔2017〕7号)制定印发《韶关市审计局干部政绩档案管理意见(试行)》,探索建立干部政绩档案,精准定位政绩内容、精准甄别政绩内容、精准使用政绩档案,详细记录科级及科级以下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并以此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进一步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为全面客观反映干部工作业绩,干部政绩档案围绕干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完成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本单位特色亮点工作等方面的情况,明确七个方面履行工作职责取得的突出工作业绩和表彰奖励情况作为政绩档案内容,即:上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重点项目;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专项工作;本单位的重点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急难险重任务;
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其他可列入政绩档案的工作。
为推动政绩档案精准使用,该局要求政绩档案一人一档,对业绩突出的干部进行清单化分类管理,干部政绩档案管理有关情况适时向局党组会作专题汇报。将干部政绩档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按照人岗相适、人尽其才的原则,精准使用政绩突出的干部,真正使干部使用有绩可凭、有据可依,使好干部能够脱颖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