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组长朱观洪作
“学习国家监察法,增强审计人员法制观”纪律作风建设专题辅导
7月20日上午,韶关市审计局召开全市审计机关“学习国家监察法,增强审计人员法制观”纪律作风建设专题辅导视频会议。会议采取视频会议方式举行,全程同步转播至各县(市、区)审计局分会场。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大川同志主持。市审计局领导班子成员、局全体干部职工50余人在市审计局会议室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县(市、区)审计局全体干部职工共140余人在分会场收听收看了会议。
会上,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组长朱观洪同志在专题辅导中,深刻解读了《国家监察法》的意义,从“准确把握《国家监察法》的性质和地位”“准确把握监察机关的监察范围”“准确把握监察机关的权限”“准确把握监察机关和检察等机关的关系”、“准确把握被调查人员和检察人员的法律责任”等五个方面详细讲解了《国家监察法》的主要内容,并联系工作实际,深入剖析了《国家监察法》实施后,纪检监察工作在工作机制、监督范围、工作职能、工作手段、立案查处处置、监督力度等六方面的新变化。
朱观洪就“如何自觉践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审计监督和保障职能”对审计机关及审计干部提出了三点建议和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国家监察法》、《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晓法律“红线”,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纪律教育学习月开展法律专题学习,确保让法律法规入脑入心;二是要带头践行《国家监察法》,守住法律底线。审计人员不是生活在真空,不能有侥幸心理,要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审计机关要加强教育,强化监督检查;三是要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秉公用权,对审计实施、审计现场管理等方面认真开展自查和交叉检查,牢固树立审计质量就是生命线的意识,防范廉政风险。
陈大川在总结讲话中强调,审计干部要以本次学习和审计机关纪律作风专项整治为契机,强化四个意识,依法审计,正确履职,秉公用权;要自觉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审计工作,习惯在严格的纪律约束和学习要求下开展审计工作;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书记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及审计组的廉政责任制;要抓好法律法规学习,知晓红线,巩固和强化抓学习的决心;抓好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各项廉政纪律的落实。(韶关市审计局 赖葆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