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10月8日,浈江区政府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区审计整改工作。区委副书记、区长曾清兰主持会议。
会上,曾清兰通报了浈江区2018年以来在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和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意见,相关整改责任部门汇报了初步整改情况。会议强调,审计整改是保障实现审计工作目标、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的重要环节,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权力规范运行和反腐倡廉的有力抓手。审计发现的问题能否得到彻底整改,关系到党委和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会议对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细化职责分工、延伸整改链条、形成整改合力,严肃认真抓好审计整改,扎实做好审计工作“后半篇文章”,切实将审计成果转化为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政策落实、规范权力运行的强大动力,真正发挥好审计监督作用。
一是被审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各被审计单位是审计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积极采取整改措施,并定期向区委组织部和区审计局反馈整改情况,确保逐条逐项整改到位。二是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主管部门要及时指导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牵头解决系统性、行业性问题,建立健全完善各领域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源上防范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审计机关落实跟踪督促责任。审计机关要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研究审计整改工作,统筹协调审计整改监督事宜,制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分工方案,加强跟踪督促检查,定期向本级人大、政府报告审计整改情况。(浈江区审计局 赵杨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