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督办内容及分类
以下事项的办理情况全部纳入督办管理:中央和省、市的各项决策部署和政策的贯彻落实需我局落实的事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与审计机关需落实的任务;市领导批示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上级审计机关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局领导交办的事项;其他需要督办的工作事项。
上述督办内容中属审计项目任务的,纳入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并依照《韶关市审计局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实施督办。上述内容中属行政事项的,纳入本制度实行督办。纳入督办的行政事项主要来源:(一)会议纪要决定事项,(二)局主要领导交办事项,(三)各分管领导交办事项。办理情况包括正在办理,已办结,延期办理(原因),未办结(原因)。
二、工作机构
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韶关市审计局加强督办推进落实提高执行力领导小组(简称督办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办公室和法规审理科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各项事项全过程的督导及催办工作。审计项目及有关审计业务工作的督办由法规审理科负责,行政管理工作及其它重要工作的督办由督办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简称“督办室”)负责,督办室设督办员负责具体督办工作,督办员直接向局主要领导负责。
行政事项督办情况实行通报制度(具体通报表格见附件2)和报告制度,局督办室定期通报督办情况。
三、 行政事项督办工作流程
(一)立项。对需要督办落实的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议决定、局领导交办等行政事项,局办公室1个工作日内办理,建立督办台账,实行台账表格化管理,由局督办室分解确定,所有督办事项列入《行政事项督办台账》(附件1)并通过文件转发、短信通知、口头通知等形式通知承办科室责任人,重要行政事项下发《行政事项交办通知》(附件3),明确牵头承办科室、办理要求、办结期限等各项具体工作事项,同时抄送办理科室的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对于特急事项由办公室在拟办、请办的同时转有关科室当日进行处理。对于电子政务平台上确定的工作事项,按照文件要求办理。
(二)承办。实施牵头承办责任制,牵头承办科室接到工作任务后,须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及时完成。牵头承办科室要主动谋划,敢于担当,及时积极组织实施,如涉及到需上报重要材料的,呈报稿须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报分管领导审批。对于重要交办事项,实行阶段性报告制度,呈报稿提前3个工作日报送分管领导。
(三)反馈。牵头承办科室要根据要求将办理进展情况及时向局督办室反馈,内容主要包括工作落实情况、存在困难和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等。对办理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想方设法克服并加以解决,办理科室无法解决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提出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请求协调解决的事项,分管领导要根据情况全力帮助解决并明确处理意见。经努力确实无法解决的,须在规定时限内将办理落实情况、协调情况、遇到的困难和原因、意见和建议等以书面形式报局督办室、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
(四)督办。局督办室根据需要,对各个环节进行督办、催办,适时以听汇报、查阅文件资料、现场督办和座谈走访等方式对各牵头办理科室开展工作检查或督查督办,提出检查或督查督办意见,并向办理科室反馈,并将具体的督办情况报局主要领导并抄报分管领导。
(五)办结。对局督办室交办事项,承办科室在完成督办落实工作事项后,由牵头承办科室提出,一般事项口头告知局督办室申请办结,重要事项书面申请办结,填写《行政事项办结申请表》(附件4),向局督办室申请销号,局督办室在督办台账进行销号和评价完成落实情况。局督办室对所有督办工作事项的办理情况和结果作出评价,分为工作落实很好、落实较好、基本落实、落实不力、落实很差,并将结果报局主要领导,并抄送分管领导。对未销号的工作,坚持督办至完成为止,真正做到以台账看进度、以台账促落实,确保各项重要的行政事项落实到位。
(六)延期办结。对确需延长办理时间的,牵头承办科室须在规定时限内,重要事项书面向局督办室提出延期办结申请,填写《行政事项延办申请表》(附件5),并报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同意见后延期办结。对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要事项不得延期办结。
四、责任追究
(一)未按市委市政府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被市委市政府督办点名通报的,报请局主要领导同意,责任人应在全局大会上作检讨,并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二)每月对所有督办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统计,对未按要求完成督办事项而无合理解释累计超过2次的,由分管领导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累计超过3次的,由局主要领导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全年累计超过5次的,在全局大会上作检讨,并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附件:1.行政事项督办台账
2.行政事项督办落实情况通报表
3.行政事项交办通知
4.行政事项办结申请表
5.行政事项延办申请表
韶关市审计局
2016年9月13日
附件1 行政事项督办台账 | ||||||||||||||||||||
编表人: | ||||||||||||||||||||
序号 | 事项来源 | 事项内容 | 交办 日期 | 承办 科室 | 责任人 | 分管 领导 | 限办 时间 | 办理情况 | 办理情况评价 | 督办 人员 | ||||||||||
说明:1、事项来源,主要包括:会议纪要决定事项;局领导批示件;上级来文承办文件;同级及下级来文承办件;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件;收到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件;信访办理件。 | ||||||||||||||||||||
收到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件;信访办理件。 2、事项内容,主要包括:会议纪要决定事项;局领导批示;上级来文要求具体事项;同级及下级来文具体事项;人大政协代表建议及提案具体事项;信访件要求办理事项。 | ||||||||||||||||||||
3、办理情况,包括:正在办理;已办结;正延期办理(原因);未办结(原因)。 4、办理情况评价,包括:落实很好、落实较好、基本落实、落实不力、落实很差。 | ||||||||||||||||||||
附件2 | ||||||||||||||||||||
行政事项督办落实情况通报表 | ||||||||||||||||||||
时间: 年 月 日 | ||||||||||||||||||||
序号 | 事项内容 | 责任人 | 分管 领导 | 交办日期 | 限办时间 | 办理情况 | 办理情况评价 | |||||||||||||
说明:1、办理情况,包括:正在办理;已办结;正延期办理(原因);未办结(原因)。 |
2、办理情况评价,包括:落实很好、落实较好、基本落实、落实不力、落实很差。
3、本表每周一更新,每周二上午12:00时前在电子政务网上公布。
附件3
××××××(文头)
××〔年份〕××
行政事项交办通知
编号:
牵头承办科室 (盖章) | 协办科室 | ||||
办理事项 | |||||
办理要求 | |||||
办理时限 | 督办人员 |
抄送局领导:
市审计局督查督办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月×日
附件4
××××××(文头)
××〔年份〕××
行政事项办结申请表
办理科室 | 交办文号 | ||
办理事项 | |||
办结建议 | |||
经办人 | |||
签批领导 |
牵头承办科室: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5
××××××(文头)
××〔年份〕××
行政事项延办申请表
办理科室 | 交办文号 | ||
办理事项 | |||
延办原因 | |||
延办期限 | |||
延办意见 | |||
经办人 | |||
签批领导 | |||
主要领导审批 |
牵头科室: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