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审计机关党组织建设,积极为党支部注入新鲜血液,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纪律严明的党员队伍,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切实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做好市直机关2017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党员队伍建设的实际,制定2017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纯洁性和增强党员队伍活力为目标,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着力把各方面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更多地吸收到党内。为打造一直作风优良、业务水平过硬的审计队伍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根据市委工作要求和我局实际,2017年计划发展积极分子1名。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推动党员发展工作。充分认识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支部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把发展党员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加大宣传,夯实发展党员基础。采用多种形式,向广大干部职工介绍党的基本知识、发展党员情况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等情况;邀请入党申请人参加党的活动,接受党内知识的学习,吸引优秀审计干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主动从业务上、生活上、政治上关心、帮助和支持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每季度应与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谈话,党支部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载入考察表,实行动态管理。通过支部教育、联系人帮教、实践锻炼等多层次、多渠道的培养锻炼,切实加大教育、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力度,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审计业务水平,为发展党员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严格标准程序,确保党员质量。局党组织全面理解和掌握新时期党员的标准,正确处理好政治素质与审计业务能力的关系,严把“入口关”。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发展党员预审制度、政审制度、票决制度、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谈话记录制度、推行发展党员台账跟踪制度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必须通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发展对象必须经过党的基本知识集中培训,凡是未达到培养年限、未经培训或培训未到位的坚决不予发展。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制定的《市直机关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切实做到工作不走样、程序不变通、要求不降低、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四)突出重点,不断优化党员结构。目前,我局40岁以上的党员占50%,为优化党员结构,将继续注重在青年干部中发展党员,特别是奋斗在审计一线的有为青年干部,对政治上坚定、思想上先进、工作上积极,表现突出、条件成熟的年轻审计干部要及时吸收入党,不断为党组织注入新鲜血液。积极发挥党员审计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开创审计工作新局面,使审计工作更好地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中共韶关市审计局机关党支部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