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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韶关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61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2-07-05 16:56:28 来源: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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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鸿、李亶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老年人保健品市场监管常态化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对加强老年人保健品市场监管常态化建议的处理

  你们对“老年人保健品市场”存在的问题以及加强市场监管常态化的建议,分析中肯,切中时弊,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涉老食品、保健品和医疗器械市场经营秩序,整治涉老“保健”市场乱象提供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在此,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市加强老年人保健品监管工作的关心。近年来,我局结合职能要求,一直把老年人保健品市场列为市场监管的重点整治对象,今年4月份以来,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我局紧贴工作实际,结合职责分工,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深入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现将加强老年人保健品市场的监管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1. 进一步健全老年人保健品市场准入机制

  我局严格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及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相关要求,对保健品的销售经营单位的营业执照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切实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近年来,为加强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工作,我市各地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总局令第17号)《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食药监食监二〔2015〕228号)等规章文件要求,督促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者及时办理含保健食品许可范围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要求保健食品经营者应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件,并在许可的范围、地点从事保健食品经营,不得超范围或在许可地点以外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如现货销售保健食品的,会销场所应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一致,并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与企业签订安全经营承诺书,要求企业不得具有以下行为: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而声称特定保健功能的产品;经营未取得保健食品生产许可或假冒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生产的保健食品;经营的保健食品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在注册地以外地址销售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效。经过引导和规范,保健食品无证经营的现象不复存在,企业的规范化、专业化程度显著提高,行业小散乱的现状大幅改善。

  (二)进一步开展老年人保健品市场联合执法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摸排日常风险。2021年以来,我局突出以中小药店、保健食品专卖店、会议营销企业和体验店、母婴用品店等为重点检查对象,共检查特殊食品经营单位85家,发现问题20家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已完成整改16家,正在整改中4家,并将抽查结果通过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予以公示。2022年继续强化双随机抽查,计划抽查以保健食品会销单位为重点的经营企业不少于75家。截至目前,保健食品抽样20批次,检验12批次,合格12批次,合格率100%。

  二是通过集中打击整治,扼杀养老诈骗问题隐患。今年4月份以来,根据省、市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迅速作出部署,精心组织安排。紧紧围绕涉老“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聚焦与老年群体日常消费密切相关领域,深入开展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主要体现在:一是主动开展线索摸排。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养生馆、理疗馆、生活体验馆等老年人容易聚集的场所开展摸排,重点对以涉老“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制售伪劣商品等线索问题开展排查;全面摸查以健康讲座、会议营销、免费检测、免费体验等营销形式销售医疗器械产品的行为。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坚持将专项行动与全省统一开展2022年民生领域“铁拳”行动结合起来,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有关工作要求,突出以非法宣称功能的食品为重点,深入开展保健食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加大对保健食品行业的风险排查力度。从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执法人员上下联动,统一对辖区内的相关经营保健品、涉老食品,养生馆等涉老经营场所开展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51人次,检查涉老年人体检店、营销场所等经营主体307家,发现线索23条,累计立案查处相关案件26宗。  

  (三)进一步创新监管理念和方法

  一是充分发挥信用监管作用,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对相关部门推送的涉及养老领域的行政处罚信息依法进行公示,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违法违规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将面临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国有土地出让、生产许可、资质审核、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将受到限制或禁入,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同时还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受检查频次。

  二是对诚信企业与失信企业的区别对待。我局对诚实守信的企业,为其开辟“绿色通道”,提供服务便利,公开良好信用记录;对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将其列入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名单中。通过建立相关奖罚制度和措施,区别对待‘红黑榜’名单所涉及的单位或个人,并逐步形成了“处处守信,事事方便”、“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进一步发动和依靠社会力量整治“乱象”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整治氛围。为深入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突出以“科学认知、理性消费、防范欺诈”为主题,通过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载体、活跃宣传方式,开展一系列防范养老诈骗的宣传活动。1.广泛开展户外宣传。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实际,充分利用本单位电子显示屏、行政服务窗口LED屏幕循环滚动播放打击养老诈骗宣传标语和举报方式,同时也鼓励设有LED屏的商户积极参与宣传播放。2.发挥多方力量参与宣传。发挥线上平台宣传作用,利用我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公告、发布消费纠纷投诉案例、发布保健消费提示等。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各地联系辖区大型的农贸市场、药店、餐饮店等行业,积极协助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3.深入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活动。通过采取播放科普知识、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曝光典型案例等形式,深入开展保健食品“进社区、进小区、进乡村”系列宣传活动。2022年6月1日至3日开展了“特殊食品小赛场”线上答题抽奖活动,营造人人参与特殊食品安全监管的氛围,助力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共计有1.6万余人次参与此次活动。目前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举办宣传活动14场次,印发宣传资料24070份、制作海报、标语、横幅等宣传品817条次,在新媒体发布信息11条,点击量1.6万次,宣传效果覆盖人群约2.55万人次。

  二是建立健全“保健”市场整治长效机制。近几年来,随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进一步深化,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执法监管的难度愈来愈大。由于涉老食品、保健品等经营方式除传统型模式(产品经过多级批发商到达零售终端)外,更多趋向隐蔽化发展,新涌现网络销售、电话销售、会议销售、健康咨询等新型经营方式,经营宣传内容迷惑性大,宣传场所隐蔽性强、流动性大,易形成执法监管盲区。同时部分经营者逃避打击技术和手段也越来越强,给日常巡查监管和打击整治的方式手段带来了较大的困难和挑战。为进一步加强涉老保健品监管,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韶关市加强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指导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保健”市场整治长效机制。

  下一步,我局将在持续监管执法和加大舆论宣传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的建立问题,努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局面。

  二、韶关市卫生健康局会办意见

  今年以来,韶关市卫健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精神,组织开展“智慧助老”活动,协助老人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宣传防诈反诈知识,切实增强老年人防范风险意识,提高每位长者的防骗能力。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加强沟通协作,积极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重点对我市医养结合机构进行规范管理,查处组织虚假宣传和虚假违法行为;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宣传治疗作用的行为;借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赠送礼品等形式向老年群体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进一步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健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整治“保健”市场乱象非一日之功,需久久围攻,常抓不懈。下一步,我局将结合你们提出的加强老年人保健品市场监管常态化的建议,紧紧围绕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场所区域、重点时间节点和重点违法行为,建立严查严管、部门协作、宣传教育、社会共治四个常态化机制,持续发力,不给任何违法者逃脱监管和惩罚的侥幸心理,最大程度地震慑作奸犯科者,给老百姓以信心,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一)坚持严查严管“常态化”。对“保健”市场违法行为长期采取高压态势,一经查实均从严从重查处。一是强化巡逻查控。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绷紧责任弦,消除松懈麻痹的死角。县、镇两级积极动员吸纳社区、村委工作人员组成市场协管员,开展无缝隙排查,及时发现苗头,做到防患于未然,提升网格管控力度。动员社区志愿者、安全巡视员为监管臂助,参与群防群治,成为遏制非法会议营销活动的补充力量和有力支撑。二是加强隐患排查。抓好日常巡查排查,确保风险排查常态化;抓好重点排查,解决关键风险;抓好集中排查,确保重点时节安全。隐患排查三管齐下,突出防患职能,形成重点突出、覆盖全面的风险排查网络,赢得化解保健食品风险的主动权。三是处理投诉举报。高度重视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相关的投诉、举报,完善投诉举报受理查处机制,做到人员、时间、结果三落实,一经受理,迅速行动,从严查处,投诉举报办理率要达到100%。

  (二)坚持部门协作“常态化”。坚持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勤协调、快补位的监管长效机制。一是完善协作机制。依据《食品安全联动协作机制》,各协作单位建立健全监管执法联席会议、事前事中早期预案、食品安全重大信息通报、部门案件协查、案件线索执法联动、案件联合督办、案件信息共享和司法移送等一系列工作机制。改变各执法单位过去单打独斗,互相制约的弊端,弥补在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中出现的异地取证困难、执法力度不严、处罚权限叠加等方面的不足。二是加强行刑衔接。强化“市场+公安”的衔接力度,在现有法律框架内不断挤压违法分子的生存空间。建立信息通报制度,每月汇总投诉举报信息通报公安部门,及时分析投诉举报风险信息,深挖案源,通过投诉举报信息查办重大典型案件,形成打击合力。建立定期案件会商制度,与公安部门定期进行案件会商,探索提前介入衔接机制,促进双方相互提供技术支撑。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有效破解市场监管部门办案手段不足、对违法犯罪嫌疑人缺乏行政强制措施等顽疾。三是强化宣传合作。各部门结合履能,充分发挥各类媒介作用,采取灵活多样宣传形式,利用自身优势,强化部门间协作联动,形成宣传合力,加强宣传阵地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坚持宣传教育“常态化”。树立宣传教育也是监管的理念,坚持提升民众的消费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关心、人人维护“保健”市场安全的良好氛围。一是依托新成立的广东省食品安全科普韶关分队,积极调动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科普志愿服务的热情,创造条件鼓励、引导各行各业、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到食品安全科普志愿服务活动中来。二是继续深入开展特殊食品“五进”(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商超、进网络)系列科普宣传活动,通过召开宣传讲座、宣传活动、印发宣传册等方式,切实增强老年人防范意识,提高识骗防骗能力。三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引导和舆论。加大宣传报道力度,适时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形成社会震慑力,逐步营造一个良好的食品、保健品市场经营环境。

  (四)坚持社会共治常态化。坚持运用市场机制功能和社会共治手段并重,加快保健食品安全监管方式转变,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及公民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中的建设性作用,凝聚起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的强大合力,努力构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一是充分发挥政府部门主导作用。在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办)统筹领导作用基础上,深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党政同责和部门协同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党政同责等制度。监管部门大力推进监管信息公开,依法规范公布行政许可、监督抽检、行政处罚、事故处置、重大典型刑事案件、企业信用等信息,设立网上咨询平台,方便公众查询,实现社会各界广泛监督。二是充分发挥企业自律作用。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推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首负责任。将食品药品安全相关行政处罚信息记录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扩大信用信息应用。三是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参与作用。建立协商听政平台。积极配合人大、政协开展的食品安全执法检查、人大评议等工作,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不断改进监管实效。

  “保健”市场乱象是一个深层次的问题,涉及市场监管、社会保障、人文关怀、养老服务等诸多方面,需要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群策群力认真加以解决。衷心感谢江委员、李委员对我市“保健”市场监管工作的热心关注,恳请你们一如既往地对我局监管工作给予高度的关心、支持和监督,欢迎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

  提案清单

建议清单

办理清单

一. 进一步健全老年人保健品市场准入机制;

二. 进一步开展老年人保健品市场联合执法;

三. 进一步创新监管理念和方法;

四. 进一步发动和依靠社会力量整治“乱象”。

当年已完成的事项

当年已推动的工作

明年待落实事项

备注

建立健全老年人保健品市场准入机制,加大落实联合执法,深入开展打击整治保健品乱象行动,在创新监管理念和方法上有一定成果。

日常监管

结合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深入整治规范涉老“食品”“保健品”市场经营秩序。

在持续监管执法和加大舆论宣传的基础上,着手考虑研究长效监管机制的建立问题,努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局面。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5日

  (联系人:郭盛萱,联系电话:1380281****、8177204。)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