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经市政府同意,并向省、市报备我市2023 年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702万元分配方案(市局本级分配697万元,下放市县5万元)。
本资金主要用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省部会商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22号)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粤市监规字〔2021〕6号)文件规定,专款专用,科学管理,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对照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联系电话:0756-8128262
联系人:余莉莉
通讯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北江中路37号
附件1:2023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分配明细及任务清单.xls
附件2: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pdf
附件3:2023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项目申报通知(申报指南).zip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