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经市政府同意,并向省、市报备我市2023年省财政药品监管补助资金453.97万元的分配方案(市局本级分配323.47万元,下放市县130.5万元)。
本资金主要用于用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以下统称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药品监管部门能力建设,包括药品抽检、
药品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药品安全监管、药品稽查执法及综合监管、药品监管综合改革地方队伍能力建设等。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粤财社〔2019〕148 号)
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专款专用,科学管理,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对照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联系电话:0756-8128262
联系人:余莉莉
通讯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北江中路37号
附件1:2023年省财政药品监管补助预算资金分配明细表.xls
附件2:2023年省财政药品监管补助预算资金转移市县任务清单.xls
附件3:《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管理办法》.pdf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