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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2023.5.10)

时间:2023-05-10 16:03:35 来源: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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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韶关市鑫瑞科技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等45户企业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所指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吊销其营业执照。  

  本处罚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停止经营活动,依法组织清算,自清算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由清算组织向本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当事人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韶关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本局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门户网站、专门网站等公示行政处罚信息。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51-8297515

  附件:吊销企业名单.xls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0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