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及《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2022年,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农用薄膜等13种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根据《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塑农用薄膜等13种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的通知》(韶市监质监〔2022〕6号),由广东省韶关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承担抽样、检验工作。对生产领域的聚乙烯塑料农用薄膜、掺混肥料、水溶肥料、粮油食品机械、塑胶玩具、白板笔、文件袋(套)(PP类环保书套)、塑料购物袋、塑料编织袋、校服、非医用口罩、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破碎机等产品进行了市级专项监督抽查。此次抽查共抽检了13种产品,涉及23家企业生产的29款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
经检验,21家企业生产的27款产品合格,产品合格率为 93.10 %;发现2家企业生产的2款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6.90%。
二、抽查结果分析
从本次抽查情况看,被抽查产品中发现2款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浈江区富群塑料厂生产的塑料购物袋的长度极限偏差、宽度极限偏差、环保要求不合格。
(二)乐昌市正农微肥有限公司生产的微量元素水溶肥料的微量元素含量不合格。
三、相关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及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责令企业生产者以及经营者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督促生产者落实整改和复查措施,对抽查不合格等产品及经营者实施分类监管措施。
附件:韶关市2022年农用薄膜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docx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