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省部会商)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21〕126 号)和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知识产权局2022年知识产权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的通知》(粤知〔2022〕22号)文件精神,我局对经审核符合申报相关条件的2022年度韶关市地理标志商标受理后补助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7日—2022年10月11日(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资金发放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和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和联系地址、电话)。单位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需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电话:0751-8177221
联系人:钟茂樑 罗伟
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北江中路37号
附件:2022年度韶关市地理标志商标受理后补助汇总表(第一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