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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推行企业注册登记“全市通办”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2-14 17:15:12 来源: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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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深化推进“放管服”和商事制度改革,构建跨层级、跨区域的行政审批服务体系,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便利市场主体准入登记,促进全市市场主体蓬勃发展,推动我市经济跨越式提升,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内容

  “全市通办”是打破属地办理的限制,由传统的固定地点办理审批转变为由申请人根据便利、自愿原则,选择就近到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或通过网上平台办理的全新服务模式。推行“收受分离、异域受理、权限延伸”为特色的“全市通办”登记制度改革,实现在韶关市管辖范围内的各类市场主体(不含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备案登记、注销登记的“全市通办”登记制度改革。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为主线,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推行企业开办事项“全市通办”,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深层次变革,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跑腿次数,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切实提升万人助万企服务效能。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推进改革。强化法治思维,善用法治方式,在依法行政基础上,再造业务流程、变革审批方式、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依法按照程序落实各项改革举措。

  ——坚持深化信息共享。按照“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原则,能通过信息共享平台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重复提交,进一步减轻企业群众办事负担。

  (三)工作目标。依托广东省全程电子商事登记系统及广东省市场准入信息系统,实现企业注册登记事项“全市通办”,优化完善系统平台功能,全面提升智能导办能力,深化固化制度成果,进一步深化改革行政审批制度。通过统一事项范围、业务系统、资料标准、专窗设置、办理流程、免费寄递等工作,推进“收受分离、异域受理、权限延伸”市、县二级全覆盖。实现我市企业开办事项“全市通办”;让企业群众不受地域、层级限制,就近提出办事申请、完成办事行为,做到跨地域、跨层级办事“只跑一次”或“一次都不跑”。

  三、实施区域

  韶关市行政区域内(浈江区、武江区、曲江区、乐昌市、南雄市、仁化县、始兴县、翁源县、新丰县、乳源瑶族自治县)。

  四、工作任务

  (一)事项申报

  1.实行窗口申报,无差别受理。在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企业开办窗口开设“全市通办”专区,凡是申办各类市场主体的(不含外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个体工商户),均可不受现有的地域、层级登记管辖限制,按自身便捷需要,申请人选择适合的窗口申请办理。真正实现异地通办、就近能办、跨县可办。

  2.网上申报。申请人通过广东省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系统进行网上办事申请。

  (二)受理办结

  前台工作人员收到相关办事材料网上申报信息后,按照注册登记受理的审查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按照审批流程报批。根据审查结果,在法定时限内作出审批决定并制证。

  (三)送达

  按照申请人选择,将审批证件通过现场或邮政快递送达。

  (四)帮办服务

  1.建立专人专办制度。在“全市通办”专区安排专人受理异地申办业务,全程负责每件异地申办业务的运转、推送,直到申请人取得营业执照。

  2.开展全面帮办服务。做好“全市通办”帮办服务。对线上申办各类市场主体的(不含外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个体工商户),在初步审核基础上,指导帮助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及时完成受理、审核、发照工作。同时做好开办登记延伸服务,在营业执照、企业印章、税务登记办理完成后,根据企业需要提供免费邮寄服务。

  (五)归档规则

  按照“谁审批,谁存档”的原则,做好相关业务档案归档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全市通办”工作改革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工作落地。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统筹协调。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许可注册机构要切实做好企业开办准入各环节组织协调、流程再造、材料精简、业务指导,信息技术机构应为“全市通办”“全域通办”提供技术保障,并依据本部门行政审批机构的工作需要分配登记人员工作权限;促使我市企业开办全链条全流程审批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查考核。各单位将“全市通办”落实情况纳入年终考评体系,加强监督考核。对改革措施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仍然突出的,通过限期整改、领导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强化责任落实。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全市通办”工作的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门户网站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开展宣传,正确引导企业群众通过“全市通办”窗口线上办理相关事项,切实提高知晓率和受益面,确保改革成果落地落实。

  (五)加强窗口设置。“全市通办”窗口的设置,由市场监管部门与当地行政服务中心协调解决。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02月14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