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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专项补助资金的公示

时间:2021-12-01 15:55:02 来源: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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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省部会商、专利奖励)的通知》(粤财工〔2020〕228 号)和2021年度省局下放市县专项资金(韶关市)任务清单、《韶关市 2021 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省部会商、专利奖励)分配方案》、《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方案和推进计划的通知》(粤市监知保〔2020〕239号)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了2021年度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专项资金补助的申报工作。我局对经审核符合申报相关条件的“2021年地理标志核准改革申请用标检测拟补助名单”(附件1)和“2021年地理标志授权企业用标换标拟补助名单”(附件2)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12月7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资金发放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和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和联系地址、电话)。单位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需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电话:0751-8128332

  联系人:廖全忠、罗春燕

       附件1.2021年地理标志核准改革申请用标检测拟补助名单.xls

       附件2. 2021年地理标志授权企业用标换标拟补助名单.xls

  韶关市知识产权局

  2021年12月1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