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餐饮服务经营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繁荣市场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韶府发函〔2021〕23号)精神,激发餐饮业消费热情,提振餐饮业发展,促进餐饮经济稳定增长,经市政府同意,我市计划实施促进餐饮单位开展消费宣传优惠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21年11月-2022年1月。
二、活动内容
市政府鼓励餐饮单位开展配套让利消费宣传优惠活动,活动期间由参与活动的餐饮单位自行发放带有“善美韶关”logo的电子消费券或纸质消费券,自行开展配套的促消费宣传措施,使广大消费者得到优惠,释放实实在在的消费红利。活动结束后,根据参与活动的餐饮单位发放消费券的力度、对消费者的优惠力度、开展宣传活动的成效、对社会做出的贡献等进行评估排名,排名前30名的餐饮单位将按名次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
三、活动范围
在我市注册登记的餐饮单位均可参与活动。
四、报名时间
请有意愿参加活动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在11月底前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咨询报名(具体联系见附件)。
附件: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联系电话表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4日
附件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联系电话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