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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曲江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拟吊销韶关市曲江区百耀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听证告知的公告

时间:2018-10-09 13:24:00 来源:韶关市曲江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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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韶关市曲江区百耀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非法收购、销售稀土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四条“国务院规定由指定的单位统一收购的矿产品,任何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购;开采者不得向非指定单位销售。”规定,构成了非法收购、销售稀土矿违法行为,依该法的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收购和销售国家统一收购的矿产品的,没收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该案情节严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我局不宜再按该法进行处理,但该案涉及刑事犯罪,严重危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相应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的规定,依据该法的第二百一十三条“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我局拟对该公司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和《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五条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六条第一款、第八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韶关市曲江区百耀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有需要,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联系电话:0751-6689289)。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特此公告 

                            韶关市曲江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10月8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