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年返工第一件事
记得申报年报
报完省心一整年哦!
年报对象
2021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登记成立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年报时间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年报途径
一、网上报送
请使用IE8及以上版本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二、APP报送
下载“粤商通”APP,点击菜单栏“服务—市场监管—企业年度报告填写”。
三、微信报送
关注“韶关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办事窗口——企业年报”。
四、纸质报送
个体工商户可到属地市场监管所领取纸质年度报告表填报年度报告。
注: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通过第一、二、三种方式报送。
2021年度年报新变化
一、外商投资企业(机构)新增年报事项。自2021年度年报起,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多报合一”填报时,年报内容在原有基础上,新增“持股比例”填报数据项,持股比例单位为“%”,全部股东(合伙人)均需填写此项。所有填报信息项均为必填项。
二、大型企业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年报事项。如大型企业已履行支付义务,6月30日后允许对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进行修改,其他年报信息不能修改。
逾期年报,或年报信息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向社会公示,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受到多个部门联合惩戒,在注册新公司、生产经营许可、融资、政府采购、招投标、获得荣誉、取得政府资金支持等方面,将被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咨询途径
年报公示更多具体规定及操作指南,可关注“韶关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或向市、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