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开展2018年市级生产环节监督抽检工作中发现一批次油茶籽油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现将不合格食品油茶籽油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广东富然农科有限公司生产的油茶籽油
(一)抽检基本情况。广东富然农科有限公司生产的油茶籽油,生产日期为2018年4月29日,规格为255mL*2盒/瓶,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
(二)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18年9月27日前往广东富然农科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在该公司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批次的油茶籽油,据该公司生产负责人陈述,上述该批次的产品油茶籽油共70盒,其中7盒销售,3盒用于抽检,60盒用于公司食堂。
(三)执法人员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一份,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销售并召回不合格产品,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企业主动采取召回等措施,召回产品6盒。
(四)2018年10月9日,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广东富然农科有限公司涉案食品进行了立案,案件正在查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