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规定,现将以下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情况予以通报(见附件)。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07月08日
附件: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情况2020年第2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