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日,我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对始兴药品零售企业实施GSP情况和医疗机构使用药品情况进行飞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序号 | 单位名称 | 地址 | 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 处理措施 |
1 | 始兴县太平镇斜潭村卫生站 | 始兴县太平镇斜潭村 | 1、该卫生站购进药品未按规定做好购进验收记录;2、该卫生站未建立药品购进验收储存调配等制度;3、该卫生站采购个别药品未索取发票。 | 要求始兴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改正。 |
2 | 邓安娣中医诊所 | 始兴县太平镇东门路下枫山街3号 | 1、该诊所药房未有调控温度的设备。2、不合格药品没有专用存放场所。3药品未按剂型、用途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4、近效期药品未做重点养护。 | 要求始兴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改正。 |
3 | 始兴利民药店 | 始兴县太平镇文化路18号 | 1、企业未建立中药饮片验收记录;2、个别营业员2017、2018年度未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3、企业工作人员未穿着工作服;4、未设置验收专用场所;5、未设置不合格药品专用场所;开具销售凭证规格内容不符合要求。 | 要求乐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改正。 |
4 | 始兴县健平药店 | 始兴到太平镇东门路126号 | 1、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内容不全;2、工作人员未穿着工作服;3、企业未制定质量操作规程;4、拆零销售的药品未集中存放于拆零柜;5、拆零销售记录内容不全 | 要求始兴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改正。 |
5 | 韶关市精心大药房有限公司始兴文化路分店 | 始兴县太平镇文化路56号超市内右侧 | 1、企业2018年未培训并建立健康档案;2、未建立健康档案;3、在工作区域内放置有水的水盆和水桶存在污染药品的可能;4、未有防虫设备;5、部分处方药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陈列和销售。 | 要求始兴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改正。 |
6 | 华佗国药(广东)大药房有限公司始兴分店 | 始兴县太平镇解放路306号石人嶂始兴生活区二栋首层1、2、3号商铺 | 1、企业未建立养护记录;2、部分处方药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陈列和销售;3、部分药品未按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 | 要求始兴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改正。 |
特此通报
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