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31日,我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对仁化县药品零售企业实施GSP情况和医疗机构使用药品情况进行飞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序号 | 单位名称 | 地址 | 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 处理措施 |
1 | 丹霞街道办城南村群乐卫生站 | 仁化县丹霞街道办城南村群乐 | 1个别药品采购时未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2、购进药品未按要求做好验收记录;3、未建立药品质量管理规定制度. | 要求仁化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改正。 |
2 | 丹霞街道办新东村卫生站 | 仁化县丹霞街道办新东村仁化县丹霞街道办城南村群乐 | 1、 该单位购进药品未按要求做好验收记录 | 要求仁化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改正。 |
3 | 仁化县诚仁堂大药房 | 仁化县仁桥北路(老地税局楼下首层2、3号商铺) | 1、企业培训记录不健全并未建立档案;2、未设置验收专用场所;3、个别从业人员未进行年度健康检查4、未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 | 要求仁化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改正。 |
4 | 仁化县康源药房 | 仁化县城九龄路4号丹霞新城泌淮园22栋1号商铺 | 1、企业验收记录未签署姓名和验收日期;2、药品储存作业区内存放与储存管理无关的物品药品。 | 要求仁化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改正。 |
5 | 广东爱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仁化建设分店 | 仁化县建设路27号鸿福花园A栋1-6号门店 | 1、个别药品陈列类别标签放置不准确。 | 要求仁化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改正。 |
特此通报
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