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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药品流通环节飞行检查情况通报(2017年第6号)

时间:2017-11-08 18:12:00 来源:本站编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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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9日至10月20日,我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规定,组织对始兴县药品零售企业实施GSP情况和医疗机构使用药品情况进行飞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序号

单位名称

地址

  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处理措施

  1

始兴县人民医院

始兴县公园前路75号

1、收集和查验供货单位资质证明文件不齐全;2、西药库库容不足,部分药品没有按药品属性和类别分区、分垛存放;部分药品直接放置地板上3、中药饮片养护不符合规定。

要求始兴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改正。

  2

凤连长城诊所

始兴县北门路145号

1、收集和查验供货单位资质证明文件不齐全;2、未对库存药品进行检查并建立养护记录。

要求始兴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改正。

  3

始兴县顿岗镇七北卫生站

始兴县顿岗镇七北村

1、采购药品时未对个别供货单位相关资质证明文件进行审核;2、未按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药品;3、药柜存放着少数过期药品。

1、发现的有关违法违规线索移交乐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处理。2、要求乐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改正。

  4

建铭中医诊所

始兴县城南镇河南路250号

1、部分中药饮片装斗前未复核,有串斗的情况;2、未建立药品养护记录。

要求始兴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改正。

  5

始兴县顿岗镇本草堂药店

始兴县顿岗镇墟镇中国电信门店

1、对首营企业资料的审核不符合规定;2、未核实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3、药品未按用途分类陈列;4、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混放;5、未定期清斗;6、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1、发现的有关违规线索移交始兴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处理。2、要求始兴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改正。

  6

广东爱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始兴亿城分店

始兴县解放路163号首层10、11、12、13、15号商铺

1、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2、未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执业药师注册证。3、个别处方药采取开架自选的方式陈列。 

1、发现的有关违规线索移交始兴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处理。2、要求始兴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改正。

  7

始兴县回春药店

始兴县太平镇红旗路57号

1、未经许可擅自设置药品库房;2、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3、未建立药品验收记录;  4、个别药品未按用途分类陈列; 5、个别药品与非药品未分开存放;6、药品未按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药品;7、在药品储存、陈列区域存放与经营活动无关的物品;8、部分中药饮片无包装标识、无合格证、不能提供合法的购进票据。

1、撤销GSP证书。2、有关违法线索移交始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调查处理。

  8

始兴县顿岗镇富来药店

始兴县顿岗镇保险公司出租屋

1、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2、个别药品验收时未按照药品批号查验同批号的检验报告;3、个别处方药、非处方药混合陈列。

1、发现的有关违规线索移交始兴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处理。2、要求始兴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改正。

  9

  

始兴县开心药房

始兴县城南镇河南路263号三农

1、未凭处方单销售处方药,;2、在药品陈列区域存放与经营活动无关的物品。

1、发现的有关违规线索移交始兴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处理。2、要求始兴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改正。

  

特此通报
  
  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7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