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韶关市华生药业有限公司等2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现予以公布。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
序号 | 企业名称 | 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 | 主要不符合GSP的事实 | 责令整改日期 | 备注 |
1 | 广东省韶关市华生药业有限公司 | 许可证号:粤AA7510020 证书编号:A-GD-14-0125 注册地址:韶关市站南路18号二层201 |
1、企业一楼常温库存放的5%葡萄糖注射液堆垛过高,导至堆垛的药品倾斜。2、企业留存个别供货单位的授权书未载明授权销售品种。 | 2018.7.3 | |
2 | 海王(韶关)医药有限公司 | 许可证号:粤AA7510772 证书编号:A-GD-14-0630 注册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40号湘南大厦12层 |
1、企业的特药库照明不足,不便于开展储存作业。2、企业二楼常温库的动态验收不符合要求。3、养护人员未及时对库房温湿度进行有效监测、调控。 | 2018.7.3 |
特此通告
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3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