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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时间:2018-12-21 17:38:59 来源:本站编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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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书记李希来韶调研讲话精神,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紧紧围绕法治韶关建设、法治食药监建设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治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以及《韶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精神、坚持依法决策,用法治手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确保了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法治食药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食药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进依法履行监管职能

1、强化市局直接监管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力度。继续实施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全面推进“网格化”监管模式,维护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和质量安全。一是组织各业务科室确定,并报局务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市局直接监管“四品一械”生产经营企业名单,向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印发了《2018年度市级直接监管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名单的通知》;二是按照《广东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粤食药监办〔2016〕593号)的规定,确定了直接监管企业的风险等级,并按“下沉两级”的要求,重新调整了监管团队;三是制定了2018年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频次和检查方式。

2、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改革。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行“马上办”服务模式的要求,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努力为企业减负担,为激发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添便利。目前,我局现有的28项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当场办结数比原来新增9项,达16项,全部公共服务事项均压缩为当场办结。办理时限全部项目均压缩了50%以上。承诺办理总时限为123个工作日,比法定时限减少了311个工作日,办理时限总提速率达72%以上,大部分行政许可办理时限均压缩在10个工作日以内。最大限度为企业、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服务,有效推进了“放管服”和“马上办”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了食品药品行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了食品药品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3、做好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清理工作。按照《关于印发韶关市2018年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韶发改联〔2018〕13号)的要求,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认真做好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清理工作,印发了《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意见》,对照国务院《意见》提出的公平竞争审查“四类标准”、18个“不得”和四类例外情形,对我局现有正在执行的1份规范性文件和6份政策措施进行了自查和审理,并做出保留的决定,同时上报市发改局,有效维护了食品药品行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了食品药品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不断完善制度体系

1、完善决策机制,促进科学民主决策。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为确保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制定了《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定》,明确了对重要工作规划、重大工作部署和重大改革措施的决策程序;印发了《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规定》,确保高效、规范做好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同时,为严格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我局制定了《重大疑难行政处罚案件审查会议制度》,对重大及疑难案件处罚决定提交案审会审议,做到“查审分离”。

2、“四个完善”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一是完善工作机制。继续聘请广东天行健律师事务所的2位专职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强化行政行为法制审查和行政争议化解处置的职能,形成“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法律风险为主,事后法律救济为辅”的长效工作机制。二是完善经费保障。将每年的法律顾问费,列入年度经费计划。同时,对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的经费保障也作出相应规定。三是完善工作规则。制订和完善了法律顾问相关工作规则,明确任职条件、职责定位、工作方法、工作程序、纪律要求、责任追究等。四是完善述职考评。法律顾问在每年合同期届满前,向市局书面述职,全面、客观总结合同履行期间内受委托完成各项工作的情况,便于进行考评、续聘。

(三)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

1、推行“马上办” 为群众办事添便利。按照省、市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总体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行“马上办”服务模式的要求,不断提升服务效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贯彻落实“马上办”服务模式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行和指导、协调各业务科室开展工作。制定并印发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容缺受理工作制度》、《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当场办结工作制度》、《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预审服务工作制度》等三项工作制度,确保“马上办”各项工作的落到实处。二是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按照“能减则减、能快则快”的原则,经优化压缩后,目前,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当场办结数比原来新增9项,已达16项。办理时限全部项目均压缩了50%以上。现承诺办理总时限为承诺办理总时限为123个工作日,比法定时限减少了311个工作日,办理时限总提速率达72%以上。最大限度为企业、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和更加人性化的服务,同时结合“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改革要求和工作实际,更新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三是探索推行容缺受理。对申请人在办理业务时,基本具备受理条件、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缺少非关键性材料或材料存在缺陷、瑕疵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先予受理和审查,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期处理方法,申请人予以签名承诺的,在材料补齐后及时出具审批意见,颁发相关批文、证明和许可证等。四是建立预约服务机制提前介入。拟申办企业和个人在正式申报行政审批事项前,通过现场或电话与市局承办科室进行预约,对申请资料和现场进行预审和指导,确保资料一次交齐,保障建设一次性到位,避免重复提交资料和重新改造造成不必要的浪费,确保审批通过效率。五是大力推进网上审批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动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主动与省局的“智慧食药监”系统平台对接,落实网格化监管,对具备网上全程审批条件的事项,实现从网上申报、审核、反馈等全过程、全环节网上办理,并接受在线监督。

2、强化责任落实,着力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研究制定并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韶关市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明确各级党委、政府食品安全领导责任和行政责任。聚集群众关切,组织开展春秋季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农村食品安全、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酒类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小作坊、食盐质量、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米面制品、淀粉及其制品、化妆品安全、“清网行动”、 打击整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春雷行动”、打击“四品”非法添加违法犯罪等专项整治。

3、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深化政务公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我局将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具体项目、办理条件、程序、时限要求、收费标准等逐一在韶关市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系统)及韶关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我局公众网站、机关大院政务公开栏以及我局驻行政服务中心业务受理窗口公布,便于群众知悉了解各项业务要求,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4、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工作。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我局对近年来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认真审核,从法律角度对文件的内容认真推敲,确保我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不予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对已经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报送市法制办予以清理。

(四)依法有效化解行政矛盾纠纷

1、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为健全应对和化解行政矛盾纠纷的机制,我局制定了《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规定》;2018年,我局共受理行政复议53宗(截至2018年11月30日),办结50宗;共有5宗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主动与法院沟通,取得对行政矛盾纠纷问题的一定共识;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局领导共出庭应诉7宗。今年以来行政诉讼案件9宗。

2、认真接受外部监督,做好人大、政协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今年我局共承办市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8件,均指定专门部门负责,要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办理好每一个建议和提案,局领导定期听取办理部门的意见,对在办理提案过程中,所需的人员、经费给予支持和保障,重点建议、提案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悉心指导检查并督促。10件建议和提案均按时办结。

(五)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1、发挥好食品药品科普宣传教育基地的作用。我市共有4家食品药品科普宣传基地,4家科普基地因地制宜,着力创新宣传模式,注重宣传效果,营造良好氛围,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普及食品药品科普和法律、法规知识,确保普法工作真正取得实效。2018年,我市的五马寨食品药品科普宣传基地和乐昌中健行科普基地更是被评为广东省食品药品科普基地。我市也成为全省有“省级食品药品科普宣传基地”的三个地级市之一。

2、扎实推进法律六进,营造和谐共治的良好氛围。

一是开展食药科普下乡活动。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给合市委宣传部、市政协和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的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和“送医送药送健康”活动,在韶关市曲江区大塘镇红新村宝贝健康农场和武江区龙归镇集日,开展食品药品科普宣传“下乡”活动,积极向农民朋友和参观的群众发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耐心解答消费者消费咨询,同时工作人员还主动宣传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

二是开展“食药科普进校园”活动。在“食药科普进基层活动月”活动中,联合新丰县局开展食药科普进校园活动,引导广东“食药科普直通车”开进新丰县第二中学,为在校学生送去食品安全和禁毒宣传知识。学生在轻松愉悦的观影体验中学到生活中必要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也懂得了毒品对人体的危害。

三是围绕“安全用药,共享健康”这一主题,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药品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安全用药主题,积极宣传改革开放40周年以来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领域取得的丰硕成果,增进公众对我国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工作的认知和理解。发挥药师、药学专家及相关专业团体的作用,针对不同群体、各自用药需求及存在的认知误区,借助现代传媒和手段,分众化、差异化地宣传安全用药理念和使用知识。宣传贯彻执业药师最新制度条文和政策举措,树立执业药师队伍形象,切实发挥执业药师药学服务作用,大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药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二、法治食药监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2018年以来,我局在法治食药监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执法力量薄弱、基础设施、执法装备、人员素质不能完全满足监管实际需要;职业打假人滥用法规集中对食品标签瑕疵进行大量的投诉举报和复议诉讼,对正常监管工作造成不少困扰;信息化管理手段依然跟不上食品药品监管的发展变化,不同部门、不同层级之间数据信息难于共享,存在需要在多系统同时运行的现象,造成工作重复、工作量叠加;食品药品经营新生业态层出不穷,特别是电商、微商、海淘、代购等交易形式不断兴起,而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滞后,对依法监管带来了诸多挑战等。

三、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推进放管结合,提供优质服务

严格执行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的工作部署,和推行“马上办”服务模式的要求,配合市行政服务中心做好相关事宜的调整,按照《韶关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开展业务,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继续推进和完善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和网上办结率,推进“互联网+公共服务”。

(二)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工作机制

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管。按照《韶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健全行政决策制度,贯彻落实《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定》,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做好重大事项的法制审查工作,继续发挥好法律助手作用;推进“1+N”食品药品监管制度体系建设;严格执行《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疑难行政处罚案件审查会议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保障行政处罚的合法、公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法制审查制度,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好法律顾问的参谋作用,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按照《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规定》,高效、规范地做好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

(三)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梳理执法依据、明确权力边界、厘清执法责任,健全责任追究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纠错机制和问责机制,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要求,及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做好执法人员《执法证》的注销和申领工作。

(四)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治水平

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法律法规教育和考核,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领导和机关干部学法制度,增强知法学法用法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抓好政策法规工作人员的专项培训、交流学习工作,不断提高政策法规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主题,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依法行政宣传教育活动。

(五)开展普法宣传,优化监管环境

积极拓展新闻媒体宣传渠道。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渠道,加大对“四品一械”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力度,提高企业的诚信守法意识,努力将法制宣传教育与开展为民服务相结合,让人民群众理解和支持食品药品监管,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关注、共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加强科普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科普宣传,提高安全意识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科普宣传活动与常态化、制度化保障结合起来,在社区、学校、企业、机关、文化广场等场所通过发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手册,真、假、劣食品药品现场鉴别,现场举报投诉和咨询等活动,全方位、多渠道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普法宣传,提高人民群众识别假劣食品药品的能力和自我防范意识;发挥好食品药品科普宣传教育基地的作用,让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更加深入人心。

    

    特此公告

                                                                                                                                 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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