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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SP限期整改公告(2017年第001号)

时间:2017-05-24 16:53:00 来源:本站编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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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源县新秀药店等3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现予以公布。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
序号 许可
证号
证书
编号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责令整改日期 主要不符合GSP的事实
1 粤DB
7516218
C-GD-16-SG-2938 翁源县新秀药店 翁源县翁城镇翁英路 2017.04.26
 
1、企业与供货商广东恒昌源药业有限公司签订的质量协议内容缺失,无双方签名。
2、2017年广东恒昌源的随货同行单据验收人麦智成未签名。
3、2017年4月营业场所温度监控记录缺失。
4、药品与非药品未分开陈放,非药品专区未设置标志牌。
5、陈列摆放药品的药柜欠清洁,未设置防鼠设备。
6、营业场所与生活辅助区域相通,未设置有效隔离设施。
2 粤DB
7516232
C-GD-16-SG-3055 翁源县翁城宝民药店 翁源县翁城镇翁英路 2017.04.26 1、营业场所店门上面有多处与外界相通的孔洞,营业场所设备摆放混乱,卫生环境不佳。
2、营业场所只配备了一部功率为一匹的挂壁式空调,不能满足营业场所温度监控要求。
3、2017年4月份营业场所温湿度监控记录缺失。
4、企业多个货架未设置相应的分类标志牌。
3 粤DB
7516229
C-GD-16-SG-3051 翁源县翁城镇谢福龙药店 翁源县翁城镇和平北路113号 2017.05.05 1、企业负责人谢福龙、质量负责人江秀菊均未进行岗前健康检查。
2、计量器具戥子称无校准或检定记录。
3、企业与供货商广东恒昌源药业有限公司签订的质量协议内容缺失,无双方签名。
4、2017年广东恒昌源的随货同行单据验收人谢福龙未签名。
5、2016年8月起至检查日营业场所温度监控记录缺失。
6、营业场所药品陈列、摆放混乱,不整齐,无药品检查记录。 
特此公告。
                  
       翁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