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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SP限期整改公告

时间:2017-05-09 09:41:00 来源:本站编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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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1号)

    仁化县冠华大药行等2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现予以公布。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
序号 许可
证号
证书编号 企业
名称
注册
地址
责令整改日期 主要不符合GSP的事实
1 粤DB
7513046
C-GD-15-SG-2597 仁化县长江贸易药材行 仁化县长江镇市场边 2017年
3月27日
1、该企业执业药师未负责审核处方;
2、该企业营业员不具备上岗资格;
3、该企业个别计量器具未经年度检定;
4、该企业未对营业场所温湿度监测和调控;
5、营业员工作时间未佩戴工作牌;
6、调配处方未经核对销售处方;
7、开架自选销售处方药。
2 粤DB
7513048
C-GD-12-SG-1988 仁化县
冠华大药行
仁化县建设路47号首层 2017年
4月13日
1、执业药师未负责处方工作;
2、企业未建立培训档案;
3、企业的电子数据未备份;
4、企业采购药品未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5、药品未按用途分类陈列。
3 粤DB
7513041
C-GD-10-SG-2715 仁化县
弘正药店
仁化县城新城横路29号B3、B4商铺 2017年
4月13日
1、该企业的电子记录数据未定时备份。
2、清斗记录不完整。
3、未定期对陈列、存放药品进行养护检查。
4、销售药品未开具销售凭证;
5、拆零专柜敞开,有积尘,卫生不符合要求;
6、未做拆零药品销售记录;
7、拆零销售药品未保留原包装、说明书。
  特此公告。


仁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11日